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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关于文学核心价值观的审视与对话(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核心阅读 ●文学作为文化中的“尖端”、“重器”,更需要反思和建构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念。而这一根本性问题,我们过去并没有理论上的自觉,更谈不到实践上的自觉。
●只有充分考虑到人有为自己设计理想未来图景的需要、有超越一切社会现实的境况去寻找自己的使命的神圣本性,文学核心价值观念的建构才能对文学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真正的促进作用。

●具体到某一个文学时段,只有在一种多元观念共存的文化语境中,文学创作才可能有更理想的充分发展。

亟待厘清的文学概念

段崇轩(山西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近来,理论界、媒体上正在热烈讨论重建核心价值观念的问题。这是一件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精神文化兴衰的事情。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文化性格,是一个民族团结全体成员的凝聚力量,是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支柱。每当社会变革和转型的时期,文化价值观念的重建就会被提出和凸显出来。文学作为文化中的“尖端”、“重器”,更需要反思和建构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念。而这一根本性问题,我们过去并没有理论上的自觉,更谈不到实践上的自觉。因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提出:把核心价值观念这一概念,引入文学创作和文学理论,使它成为文学的“尺度”和“灵魂”。什么是文学的核心价值观念?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新时期以来,不少学者就文学的价值问题作过探讨和研究,如敏泽、党圣元就有专著《文学价值论》,写得全面而深入,但在文学核心价值观问题上,论述还不明确。我的理解是,文学价值观念是指一种文学和一部作品,它在题材内容、思想意蕴、艺术形式、审美取向等方面,表现出来的一种文化倾向和文化意义。它是文本所描写的社会人生所自然蕴含的,也是作家思想文化观念所赋予作品的。这是作家主体和生活客体的一种水乳交融。而核心价值观念就是文学和作品呈现出来的那些最主要、最重要的文化理念。它是文学的一种“内核”和“生长点”。可以说文学的核心价值观也是文化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当然,文学的价值观首先是艺术的、审美的,是通过艺术的、审美的形式和方法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观念。

王春林(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的核心价值观这一命题的提出,对于当下中国文学的发展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我个人有两个方面的思考。第一,我所理解的文学核心价值观念,就是指在一部文学作品中明显地处于主导地位、最终对作品的思想艺术品格起根本支配作用的文化价值理念。它是我们在衡量与判断一部文学作品价值时一个不容忽视的文化标准。第二,核心价值观念只能够以一种“内置”的方式存在体现于文学作品之中。读者阅读一部文学作品,首先接触到的是作品的语言与艺术形式层面。潜藏于语言与艺术形式层面之下的,则是作品的思想内涵层面。而核心价值观念,则应该潜藏于作品的最深层,对于以上两个层面发挥一种根本的支撑作用。

陈坪(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文学的核心价值观念”提法很新颖。这一概念如果能成立,那一定是建立在我们对人的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的。文学是特殊意义上的一种“人学”,文学理论是对文学做规律性研究的一门学科。现在要将文学的核心价值观念引入文学理论的讨论,就不能作凌空蹈虚之议,需要从一些最基本的原则出发,否则就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我认为,哲学人类学关于人的本质和构造的见解恰好可以为包括文学理论在内的人文、社科研究提供一种理论基础。不从本质上弄清楚人是什么,谈什么文学价值?更遑论核心价值了。

傅书华(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我们对文学核心价值观念的讨论,不要“凌空蹈虚”,而要从具体的“现实境遇”出发,从“问题”出发。现在的“问题”是什么呢?是价值迷茫。文学在其意识形态色彩淡化后,思想界对新的时代处于“失语”状态,也可以称为是“无中心”的“众语喧哗”状态;商业话语虽然在实际上极大地左右着文学发展,但在价值形态上,却不被社会各阶层所认可。核心价值观念的提出,就是意识到这一危机,想在价值观念上,认清、把握我们这个时代的一次努力。

审视现当代文学

傅书华:对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核心价值观,我觉得要从一个比较广阔的视野来作考察。我不大赞成时下流行的用“启蒙”文学思潮、革命文学思潮来概括那个时代文学的观点。我觉得,以鸦片战争为标志,中国传统社会超稳定结构系统的崩溃,不是外部西方强力所致,而是其自身发展的必然。新的社会结构系统,首先发生自南方,而且受西方资本经济形态的影响,不是偶然的。这一经济形态中生成的人的存在形态、精神形态,是其时文学的核心价值,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人的个体意识的觉醒,譬如“五四”时代的“人的文学”的提出,譬如巴金的《家》,等等。第二是对资本摧残人的抗争,譬如国统区中的左翼文学,如茅盾、老舍、丁玲等等。第三是对消失的传统文明的怀念,譬如沈从文的《边城》、戴望舒的《雨巷》等等。这些都是在上述新的社会结构系统内部发生的。检视这一历程,我们或许可以发现,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系统“崩溃”所导致的“离家”“出走”,新的社会结构系统与个体存在的“冲突”,在“冲突”中对个体意识或个体利益的坚守,冲突之后的不知向何处去的“漂泊”,在“漂泊”中的“迷茫”“罪感”“无根”的“孤独感”等等,可能是这一个历史时期体现其文学核心价值的一种意象表征。体现了这一核心价值、精神表征的作家作品,往往是大作家大作品,至少是优秀的作家作品。譬如鲁迅的“过客”、周作人的“乌篷船”、巴金的“家”、老舍的“骆驼祥子”、曹禺的“雷雨”等等。

段崇轩:关于解放区文学的研究,近年来持续升温,甚至成了一门显学。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赵树理文学现象。赵树理有一句广为传播的名言,说他的作品是要“老百姓喜欢看,政治上起作用”。我们可以把它视为赵树理的文学核心价值观。这一价值观是朴素的,但也是深刻的,甚至是伟大的。“老百姓喜欢看”,反映了他的“民本主义”思想和民间立场;“政治上起作用”显示了他的社会责任和政治理想,但他所谓的政治,既包含着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也蕴含着他的社会理想。他新中国成立前的《小二黑结婚》、《李有才板话》,新中国成立后的《“锻炼锻炼”》、《三里湾》等,都充分而艺术地体现了他的文学价值观。特别是他作品中所表现的底层社会的生活情景与文化传统,人物形象身上的民间性格与文化精神,艺术形式上的民族风格与大众语言,更是值得我们珍视和继承的文学遗产。

傅书华:“十七年”文学其实与解放区文学是有着根本上的区别的,主要是“时代语境”不同。解放区文学在与国统区、沦陷区的“对抗”和“张力”中,构成了自己的积极意义。但“十七年”文学,伴随着“语境”“张力”“对抗”的消失,其主要矛盾就是“整体”与“个体”之间的冲突。在这一冲突中,“十七年”的主流文学,是渐次用“整体”遮蔽“个体”,“个体”在“十七年”文学中,基本上处于“碎片”“边缘”状态。这种“整体”与“个体”、主流与“碎片”的“张力”“对抗”关系,是那一时代文学的核心价值观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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