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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论诚实(1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国学文化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八.“诚实”与其它 


    8.1“诚实”与“隐私” 


    “隐私”是主体(人或团体)不想让其它主体知道的某些言语、思想或行为,另外“隐私”必须是对社会没有实质危害的。“诚实”并不追求主体把什么都给SHOW出来,“诚实者”并没有义务把自己的“隐私”展示出来。比如有一个人在某段时间,心里非常地想得到很多钱(甚至想通过作恶),这是这个人的真实想法,但这属于他的个人隐私,他没义务为了“诚实”而说出来。另外,人类是有局限性,这点我们要时刻注意,正因为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可以包容人类的某些弱点,只要没有实质危害了他人或者社会,他人没有权利干涉主体的“隐私”。陕西“看黄碟”夫妇最后的胜利,也告诉我们“隐私”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8.2“诚实”与“伪诚实” 


    “伪诚实”是不顾自己“诚实”可能带来的后果,一味显示自己的“诚实”,并借此嘲笑他人的“不诚实”或称“虚伪”。如某些人说:“我承认我很贪财”,并借此嘲笑某些人“不贪财”的“虚伪”。这确实是他的心里话,但这种心里话对别人造成了不良影响,特别是对思想未成熟的孩子。这种“诚实”我们称为“伪诚实”,“伪诚实”以“诚实”为第一追求,却不知道前两个层次的“诚实”并不就是“善”。“伪诚实”的危害很大,首先,他以一种“诚实”的方式表示出来,使受众把他理解为“诚实”的代言人,误读了“诚实”,从而跟随“伪诚实”者走向“伪诚实”。其次,“伪诚实”者自以为自己很“诚实”,在这种“诚实”的掩护下,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说出自己的欲望,甚至是一些不良思想,一步步走向“诚实”(第三层次的意义上)的对立面。 


    8.3“诚实”与小孩 


    小孩从小就从书上,从周围大人的期望上,学会了要“诚实”。自己“诚实”时,就会得到赞扬,“不诚实”时要受到批评。由此,小孩心中形成了一种“诚实期望”,希望自己能够一直“诚实”,一直受到赞扬。 


    如果有一天他“不诚实”了,这时为了怕家长发现他的“不诚实”而受到批评,他们往往不敢把自己的“不诚实”说出来,而是选择了进一步掩盖,导致了“不诚实着自己的不诚实”。 


    针对小孩的这种心理,我认为大人应该告诉小孩,“不诚实着自己的不诚实”比一次性的“不诚实”更糟糕。 


    8.4当“诚实”被作为一种手段――以《法官――忏悔者》为例 


    在某些情况下,“诚实”有可能被作为一种手段,主体借显示自身的“诚实”(这里的“诚实”是真正的“诚实”)来获得公众的尊重,并借此达成自己最终的目的,实现个人的某些利益(如名声、财富等)。 


    加缪以深刻的洞察力在《法官――忏悔者》里塑造了一个借“忏悔”之名以期最后成为“法官”的假忏悔者形象。 


    这个忏悔者进行忏悔的深层原因是:“尽可能经常地进行公开忏悔”,以便诱使别人与他“竞相忏悔”,“当忏悔者,以便能够最后成为法官”,“我越是认罪,我越是有权审判你们”。(见郭宏安《谈谈加缪的“堕落”》)这时的“忏悔”已经堕落为一种手段,一种最后成为“法官”的手段。它不是向“善”的行进,而是在“善”上的堕落。 


    对于这种为了某种最终利益的“诚实”,我认为,即使这里的“诚实”被作为一种手段,我们也应该肯定这个“诚实者”的“诚实”,应该否定的应该是“诚实”后面的不良动机。 





 
关键词: 诚实 国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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