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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宗教和谐论(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三 宗教和谐论 


  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新理论形态


  作为唯物史观组成部分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其精要有三:一是揭示宗教存在的根源,在于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异己力量,包括自然力量与社会力量,只要人们还受这种力量的支配,宗教就会存在;二是指出宗教是人们现实苦难的表现和对现实苦难的抗议,无产阶级政党不是向宗教宣战,而是团结人民消除现实苦难,实现“人的解放”;三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有相对独立性,又反过来作用于经济基础。作为上层建筑之一的宗教可以跨越不同的社会形态,同时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与之互动。


  用上述基本原理考察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便会得出如下结论:其一,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基本消除,但其他社会根源和各种人们无法支配的异己力量将长期存在,因此宗教也将长期存在;其二,社会主义事业的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公正,因此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要有利于团结信教群众,使其与不信教群众一起,共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这就必须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他们的信仰,不扩大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而是强调两个群体的共同利益和政治方向的一致;其三,宗教作为一种延续性很强的上层建筑中的社会文化,必须也能够经过改革,适应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之相协调,形成良性互动,否则宗教不能正常生存发展,社会也不能稳定和谐。由此可知,宗教和谐论是唯物史观及其宗教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必然的逻辑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新形态,是阐释宗教与社会主义之间关系的主导性理论。  


  四 宗教和谐论是对苏联“宗教鸦片论”、


  “宗教斗争论”模式的反思和超越


  列宁的宗教理论有两重性:他反对向宗教宣战,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主张政教分离,是马克思主义的;但他认为宗教鸦片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石,主张与宗教作斗争,推崇法国旧唯物论的战斗无神论,则背离了唯物史观。斯大林的宗教政策与实践主要遵循了列宁的“左”倾理论,对东正教实行打击迫害,长期进行反宗教宣传,结果是失败的,苏联的解体与大量东正教徒对苏式社会主义反宗教行径的不满有密切关系。有人只看到东正教在苏共垮台中的负面作用,却看不到苏共长期打压东正教才造成东正教的离心倾向。中国从1958年以后,实行越来越“左”的宗教政策,直到“文革”提出消灭宗教、迫害宗教徒,乃是苏联模式在中国的流毒。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在宗教问题上拨乱反正,重新回到马克思主义轨道上,得到宗教界和广大信众热烈的拥护,这是去苏联化的胜利,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胜利。


  中共中央1982年19号文件运用唯物史观分析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的根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引起宗教属性和功能的根本变化,指出:“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这是我们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主要路向,是中国共产党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态度,它为宗教和谐论奠定了新的理论基础。  


  五 中华优秀传统


  是宗教和谐论的源头活水


  中国自古就是多民族、多宗教和多神崇拜兴盛的国家,没有一教一神独大的传统。中华民族内部格局是多元一体,文化上形成多样性与同体性互含、“多”与“一”会通的深厚认知理念:从孔子的“和而不同”,《易传》的“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中间经过华严宗的“一多互摄”,宋明理学的“理一分殊”,到近现代的“融会中西,贯通古今”,“同无妨异,异不害同;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冯友兰:《西南联大纪念碑》),一条“贵和”思想的主脉贯彻下来。影响所及,历代政权主流宗教政策是三教或多教并奖、因俗而治、以教安边;历代人文与宗教文化的主流走向是三教与多教合流、辅政劝善、相互吸纳、中道不偏。由此形成中国宗教文化生态的多元通和模式:宗教以人文主导,“民为神之主”、“神依人而行”。在儒家中和之道与道家柔和之道的影响下,宗教的温和主义是主流,极端主义不易滋生;政教关系是政主教辅型,宗教有深厚的爱国守法传统;宗教的内部关系,宗教之间的关系,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和谐是主旋律,而且彼此渐行渐近,一人可以兼信数教;以敬天法祖为基础,以儒学为主干,以儒、道互补为底色,以儒、佛、道三教为核心,形成有中心、有层次、向外开放的结构,不断接纳外来的宗教;强调救世尚德,以行善去恶为修行第一要务,使信仰从属于道德,避免了一神教原教旨主义因信仰不同而发生迫害异端、暴力传教的弊端。


  这一优良的深厚传统使得中国宗教容易在今天新的时代条件下适应社会、辅助政治,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宗教和谐论就是把中国宗教文化的优良传统加以提升、重铸,使之具有现代理论形态。当代宗教和谐论在中华民族数千年仁和文化的深厚土壤里能够顺利发育生长。中国人不喜欢宗教斗争论,又如此认同宗教和谐论,不是偶然的,是中华文化“贵和”的基因遗传下来的。


  六 宗教和谐论


  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


  科学发展观是关于社会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指导方针。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落实到宗教问题上,便是坚定地团结信教群众,引导他们投身于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一切宗教工作要服务于这一总的战略目标,绝不因信仰的差异而分散了人们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注意力与精力;宗教问题的处理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尊重人民、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原则,把是否符合人民利益、能否得到人民拥护作为衡量宗教工作好坏的标准;“全面协调可持续”要求主流社会重视宗教问题,把宗教作为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从全局和长远着眼,建设良性宗教生态,把宗教纳入社会生活常态运作体系,与社会形成协调关系,使之健康平稳,有益于社会长治久安;“统筹兼顾”要求社会管理部门把宗教问题与相关社会问题联系起来,把宗教工作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起来,实行综合治理,使宗教相关方与社会相关方的正当诉求都能得到合理解决,使相关各阶层各群体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都能得到恰当关照。这就是宗教和谐论所面临的任务,它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和有机组成部分。





 
关键词: 宗教 和谐 大众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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