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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抵制文化低俗之风 就要勇敢地"逆风而上"(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和文化单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抵制低俗之风”的命题,由此也警示我们要对抵制低俗文化之风高度重视,深入思考。
一、低俗文化的本质在于其低俗精神
学界关于低俗文化概念的解读,散见于有关的文章中,还没有比较成熟的定义。总体上看,有三个相关的观点值得商榷:其一,认为文化可以分为高低不同的三个层次,其从高到低依次为雅文化、俗文化、低俗文化;雅文化或高雅文化不存在低俗问题,只有在俗文化中才存在低俗;甚至有意无意地把雅文化等同于芭蕾舞、交响乐、西式歌剧等“洋文化”。其二,对低俗文化概念的解释大多停留在关于宣扬色情、暴力、低级趣味等文化现象的描述上,没有关注到低俗文化的精神本质。其三,在探讨雅文化、俗文化或低俗文化的概念时,主要局限于对广播电视文化、文学艺术文化、舆论宣传文化等这些显性的精神性文化领域的考察,没有从“大文化”的视角界定低俗文化的外延。由于这三个观点都是在研究低俗文化概念时不能忽略的问题,所以有必要稍作逻辑上的梳理。
第一,雅文化和俗文化不是表达某种文化的进步性质或落后性质,而是指向文化形式或样态,表达的是社会文化形式或样态的成熟和完备程度:雅文化是指成熟、完备的文化形式,俗文化是指不成熟、不完备的文化形式。所谓文化形式的成熟、完备,即某一精神的或物质的文化样本符合它所属的文化形式公认的规范和要求,代表这一文化形式在这个时代的较高或最高水平,即所谓的经典、传世之作。所谓不成熟、不完备,是指精神的或物质的某一文化样本虽然包含相应的文化要素,但还处在自发的、初始的、比较素朴状态的文化形式。这里的雅文化和俗文化不仅是包括精神形态的文化,也包括技术形态和物质形态的文化。雅文化和俗文化之间是有区别的统一,它们共处于一定的社会文化系统中并相互联系、相互交流、相互作用:俗文化是雅文化的基础和源泉,雅文化是俗文化的飞跃与升华;雅文化对俗文化的发展和提高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第二,低俗文化是指文化品质低下、具有某种落后性质的文化;它与高尚文化、进步文化相对。判定一种文化对象的品质或性质是属于文化精神层面的问题,即关于文化精神性质的判断。文化精神是指一种文化形式、文化模式或文化体系中所蕴含的知识观念、价值体系、审美意识、道德情操、生活情趣等各种精神要素的总和。正是从文化精神的层面,我们才能说“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文化精神有正确与错误、高尚与低下、进步与落后之分,亦即“真善美”与“假恶丑”之分:高尚文化、进步文化就是“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的文化,低俗文化、落后文化就是“贬斥‘真善美’、张扬‘假恶丑’”的文化。
第三,广义讲,人的存在和社会的存在本质上都是文化的存在,只是其存在的文化形式各有不同,如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风气文化、物态文化;显性文化、隐性文化;家庭文化、职业文化、生活文化、娱乐文化,文化风气、文化习惯,等等。在一个社会的文化体系中,不同文化形式之间必然存在着使之相互贯通的共性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文化精神。低俗文化的本质就在于其低俗精神。现实生活中的低俗文化不仅存在于广播电视、文学艺术、舆论宣传等显性文化领域,而且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低俗文化精神说到底是现实的“低俗人”的低俗精神,“低俗人”的活动延伸到哪里,低俗文化就会展现在哪里。
二、低俗文化精神的现实表现
“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是人类文化发展的基本矛盾,不同社会历史阶段有其具体的特点。在当前情况下,“假恶丑”的低俗精神有多个视角、多个层次的不同表现,从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的层次看,比较突出的表现是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奢靡享乐的人生精神。人生是需要精神的,但有的人生精神是高尚的,有的则是低俗的。“吃喝玩乐”是人类享受自己劳动成果的基本方式,是“世俗人生”之必需,“世俗”不等于“低俗”;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度的“享乐”亦无可厚非。但一味奢靡享乐就是不折不扣的低俗了。奢靡享乐精神驱使下的奢靡之风表现为过度贪恋吃喝玩乐、声色犬马、灯红酒绿;胸无大志、及时享乐、得过且过;追求高档、迷恋豪华、过度消费;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炫富斗富等等。当下,奢靡之风在行为风气方面主要盛行于公款消费者群体中,改革开放新时期先富起来的富人群体特别是“暴发户”中,有一定工资收入的城市年轻人群体中;在精神层面对青少年学生群体的影响也呈蔓延之势。在广告文化、娱乐文化方面,这些文化形式通过“豪华”、“帝王”、“至尊”、“高贵”之类的生活条件、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的展示,把奢靡享乐的文化精神大加张扬,从而不断激活和放大着人们的享乐欲望,诱导着人们的享乐观念。
第二,唯利是图的职业精神。劳动是人之为人的标志,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以相对稳定的专业分工为特征的职业活动是当代人类劳动的基本形式,通过职业性劳动获得合法的物质利益,其本身是完全正当的、必须的。然而,在职业利益群体多元化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职业利益的合法性为人们以职业的名义赚取不合理乃至不合法的物质利益提供了可能。唯利是图的职业精神把以职业的名义获取个人或单位的最大利益作为根本宗旨和唯一目标,个人或单位的一切职业活动都是为着最大限度地获取个人或本单位的利益。这种职业精神驱使人们把职业作为单纯的赚钱手段,形成了以唯利是图为主要特征的低俗职业文化。从整个社会的职业文化、职业风气方面看,唯利是图表现为:职业人从事职业活动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取利益而别无追求,评价个人或单位工作成效大小的实质性标准是获取利益的多少;职业行为基本不顾及社会舆论和社会道德,在本职业活动范围内可以公开规避法律、纪律,甚至可以集体作弊、弄虚作假、边缘违法。在这样的职业理念、文化氛围下,合乎逻辑地产生了公共权力、公共资源行业化、私有化现象,形成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在内的各行各业的“职业潜规则”。这些潜规则无一不是为“职业利益”服务的。
第三,去思想化和泛娱乐化的娱乐精神。娱乐通常有两层意思:静态上指人的愉悦、喜悦、高兴、快乐等精神状态或者心境;动态上是指能够引起自己或者他人愉悦、快乐的活动,即娱乐活动。“去思想化”的娱乐精神,就是把娱乐和思想对立起来,以娱乐来淡化、屏蔽或排斥人的思想、理性尤其是意识形态,其实质是反理性的类似动物式的“愚乐观”。人的娱乐“去思想化”的可能性是由人的娱乐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一方面,人的娱乐感是通过感官感受“美的形象”并与人脑中的审美观念相结合实现的,其心理过程表现为形象思维。娱乐的这一形象化特征使得其本身就具有屏蔽思想、排斥理性的内在趋势。另一方面,人的娱乐能力(感受“形象美”的能力)是从高等动物的“感性能力”发展而来的;同理性思维活动相比,人的娱乐能力更趋向于接近高等动物的感性能力,更趋向于省“心”;而越是接近于动物式的感性快乐,就越是使人思想懒惰,其情趣也越是向着色情、打斗、血腥、玩耍、嬉闹等方面聚焦。这就使得本来应当渗透着思想和理性的人的娱乐有了“去思想化”的可能,这种可能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即可成为现实,使娱乐“愚乐化”。所谓“泛娱乐化”的娱乐精神,是指以娱乐的方式对待非娱乐性事物或活动的观念和心态,表现为过度贪恋娱乐和社会文化娱乐化,如电视娱乐化、网络娱乐化、知识娱乐化、学术娱乐化、新闻娱乐化、历史戏说化。这种“泛娱乐化”一旦同“愚乐文化”相结合,即会形成一种以“逗你玩”为主基调的“愚乐至死”的低俗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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