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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评论:对设文学奖态度谨慎是对文学发展规律的尊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趁着莫言去年底斩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东风,饱受质疑苛责的国内文学界似乎找到了扬眉吐气的宝贵机遇。“路遥文学奖”的横空出世是否有意仰仗这样的背景不得而知,不过,除了设奖者与路遥家人间的法律问题有待解决外,路遥家人对于设立这个奖项的谨慎之态,不仅仅体现了对路遥本人意愿的尊重,同时也是对文学发展规律的尊重。


    以人名设立文学奖项本不足为奇,国外的如声名显赫的诺贝尔文学奖,国内的如茅盾文学奖和鲁迅文学奖。应当承认,借助一些知名文学故人,设立一些奖项,建立一种文学评价机制,这是促进文学发展进步的重要路径,值得推崇。但这样的奖项能否释放出促进文学发展的正能量必取决于两大前提,即奖项设立是否具有卓尔不群的特色,是否建立了更能彰显文学价值的评价机制。


    曾几何时,一再与诺贝尔文学奖无缘的国人在失望之余“斗气”地建议,设立国家级别的奖项。这样的建议甫一出笼,迎来的不是交口称赞,反倒被泼来一盆盆冷水,因为公众对时下文学质量本身就存在太多的质疑。更有媒体发出文学已经死亡的惊人喟叹。


    另一方面,“茅奖”和“鲁奖”经过早年的红火后,近年来悉数卷入各类风波。表面看,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一些争论很正常,但这两个奖项近几届评选出的作品,其影响力很少能像早先的获奖作品那样给读者以深深震撼,更别奢谈历经时光沉淀而不朽。即便也有一些作品趁热搬上银幕或荧屏而火爆一时,但当风潮吹过,居然留不下太深的痕迹。


    面对如此尴尬,如果“茅奖”与“鲁奖”不能尽快寻找到大力提升文学品质的更优评价机制,满足于矮子中拔将军,所谓的文学繁荣将依旧徘徊不前。面对“茅奖”与“鲁奖”这样的尴尬现状,除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外,路遥家人对设立“路遥文学奖”表示谨慎乃理所当然。更何况,就目前披露的信息而言,尚不见这个奖项的评价机制与“茅奖”和“鲁奖”有何明显的区别,有什么能让人眼睛一亮的闪光之处。


    设立文学奖项无可厚非,采取必要的物质奖励也不必简单地抵触排斥,如诺贝尔文学奖一直采取高额奖励方式。不过,一个文学奖能否声名鹊起,归根结蒂是对评价机制的创新,是经评选出来的那些获奖作品能否给公众也是读者以非同寻常的精神满足。从这一方面讲,即便“路遥文学奖”发起人与路遥家人取得了共识,在文学评价创新方面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禾 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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