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道思维得 » 文说文话 » 正文

明品生活网:评论:透明时代的明星更应有公民意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这是一个造星神话的时代,今天某人还籍籍无名,一场选秀或者什么活动,就成了明星,比如“大衣哥”“草帽姐”,再比如那些通过大腕转身选出来的“好声音”代表。或许是从“民星”到明星,连自己也有点晕乎,以致有些人找不到归属感、迷失了方向,许多经过千辛万苦成为明星的人总是与飙车、酒驾、耍大牌、毒品、炒作以及其他绯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凭借 “中国好声音”出名的李代沫前不久因为吸毒备受瞩目,宋丹丹与编剧的口水战也引来围观无数,这两天,文章、马伊琍、姚笛的复杂恋情成为了各大媒体的头条……在这个透明的时代,事关明星的新闻想要不发酵太难了,撇开他们在艺术上的追求和成就,单从一个社会普通公民的标准来考量,他们都不是一个好公民。 
  也许,对于一个演艺圈人士来说,“好公民”并不是一个最高的评价,但却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要求。中国从来不缺娱乐明星,缺的是有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的明星。诚然,并不是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拥有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但明星对社会、对公众的巨大影响力,要求他们必须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如果两个普通人在自己的小区吵了一架,那么可能传播的半径也就是那个小区,再也不会更远。但如果两个名人在微博上隔空骂战,那可能就会在瞬间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而且在网上还可能会演变成一场全民参与的骂战,因为明星们的粉丝团一般都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偶像,言语之间,难免就会演变为一场战争,有时甚至可以变成真实世界的一场约架。
  作为一个从小到大没有追星兴趣的人,我始终不明白粉丝们的热情来源于哪里,但是我确实能感觉到明星的感召力不容小觑。由此,更加体会到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必须严格自律,至少做一名合格的公民。因为,成人暂且不论,许多青少年都是照着自己的偶像明星过生活呢,他们观察、模仿明星的言行,有时甚至不问良莠。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尽管许多明星也能积极参与到公益事业中,但并不是所有的明星都能带着正能量影响公众行为。品行高尚的明星可以成为青少年的好榜样,而多有劣迹的明星则难免会荼毒青少年的心灵,对社会产生极其深远的负面效应。那英曾经对于交警滥用公权甩出狂语 “交警这时不用啥时用啊”,吕丽萍和孙海英夫妇微博上关于同性恋的观点更是招来口诛笔伐。
  明星的各种丑闻随时加身,既和他们的个人文化水平、综合素质有着很大关系,同时又和他们所从事的职业特点密不可分。许多一夜成名的年轻明星在成名之前,绝大多数属于艺术院校的“艺术生”,对文化素质上的要求比普通的中学生和大学生要低得多,这就导致他们在文化水平和综合素质上的欠缺。另一方面,他们成名之后,工作生活的圈子也面临比普通人多得多的各种诱惑,很容易被从天而降的成功冲昏头脑,也更容易受到一些不良生活习性的影响。而与其签约的公司大多数都是把他们当做摇钱树和赚钱工具在消费,而不是作为一个人来看待,更谈不上对其各方面素质包括公民意识的塑造。公民意识主要体现在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等方面,而规则意识又包括平等意识、独立人格、公共精神和自主理性。反观一些明星的言行,缺少的最多的就是属于自律范围的规则意识,更不用说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了。
  明星在台上要吸金,台下也要“吸睛”。只有时不时地弄出点话题不断上了大众传媒的头条,吸金能力才不会下降,这也许是这个圈子的潜规则。但社会不应该对他们的不良言行过分宽容。有些明星在三番五次的不良言行后,总能在痛哭流涕地道歉后换来大众的原谅,短暂“休养生息”又光鲜地来到台前。窃以为,不管是什么 “圈子”,任何不堪与道德沦陷都不应该被容忍或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是万众追捧的偶像而姑息,更不能因为是偶尔的“失足”而网开一面。作为公众人物,要付出的代价应该更大。
  如同约翰·多恩所说“谁都不是一座孤岛自成一体”。明星,不能只靠作品说话,也不仅仅应该是娱乐圈中的星光熠熠者。合格的明星公民,不止是遵纪守法,还应该有一种魅力,能让他人看到美好和希望,更要有一种坚定的力量能引导和影响他人。
  【山西·太原】王秀娟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