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道思维得 » 文说文话 » 正文

明品生活网:评论:“用蝴蝶扮仙子”展示的是愚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5月24日,河南省南召县宝天曼景区举办的首届蝴蝶节,被指用百只活蝴蝶扎死在美女的白裙上,用来装扮“蝴蝶仙子”。针对网络质疑,景区回应:用的是从北京购买的商品蝴蝶中的死蝴蝶。(5月26日《河南经济报》) 
  景区回应,能够释疑。用的是商品蝶,不涉及需要保护的野生蝶,就没违法;用的是死蝴蝶,也就不存在杀蝴蝶了。
  即使所言为真,还是很难让人理解,白裙上挂满死蝴蝶的“仙子”,有何可爱之处。相反,给人却是心理上的极度不适感。这种行为,相反是对美丽的践踏,吓哭小孩难说偶然。
  这正好也是另一些疑问所在。一个以野生蝴蝶为主题的景区,怎么需要外采商品蝴蝶助势?一个以蝴蝶获利的景区,怎么对蝴蝶没有丝毫同情?景区回应,让人读出因为是商品蝶,所以死不足惜,因为死了,更要物尽其用的言外之意来。
  人们常用“蝶变”,来形容从平凡到完美的极端变化。蝴蝶有如精灵般的舞者,给人以美丽的视觉享受,也启迪了不少人的人生,让人见识了自然的美妙和神奇。
  可以理解对这种美妙和神奇的追逐。但是,追求这些的本质,应是保护它们的栖息地,不违反规律过度使用它们,尊重它们自然生死的权利。否则,就南辕北辙了。
  前不久,就有房地产商,空运萤火虫制造浪漫美丽,难道就没想过,有了城市的漫天灯火,这是在送它们走向不归路。多么残忍的浪漫。
  在商品化的社会,未受保护的小动物,难免不成为商品,为商业殉葬。指责房地产商买萤火虫造势,或许太过矫情。但是,一个“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一个“世界人与自然生物保护区”,是这样展示“人与自然”的?
  所谓卖房造势,所谓蝴蝶节,都是为了吸引人气。野生蝶也好,商品蝶也罢,都是道具,背后都是一个“利”字。景区回应或许为真,但其中呈现的境界未能得到提升。这,同样让人感觉到极度不适。吴双建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