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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东京审判”的铁案也能翻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60年前的今天,一场正义对邪恶的国际大审判在日本东京进行,史称“东京审判”。但近年来,在日本却出现了一股否定东京审判结果,企图为甲级战犯开脱罪责,甚至从根本上质疑东京审判正义性、合法性的思潮。难道60年前的审判在今天真的站不住脚了吗——          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史称东京审判,这是国际社会共同意志和人类正义的体现。但近年来在日本却出现了一股否定东京审判结果,企图为甲级战犯开脱罪责的思潮。难道60年前的审判在60年之后真的失去了正义性、合法性?今天又该怎样看待那场国际大审判呢?本文据有关史实回答了关于东京审判的几大问题,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认识。      28名被告是怎么选定的      东京审判共审判了东条英机等28名被告。那么,这些被告是怎么最终选定的呢?      被告的选定是由隶属于盟军总部的国际检察局组织实施的。1945年12月8日,美国人基南被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任命为国际检察局局长,负责调查战犯罪行、确定被告名单的工作。      初期的工作都是美国人一手策划、实施的。最初的战争嫌疑犯名单是由盟总对敌情报局(CIC)调查后提出,经美国国务院同意后,由麦克阿瑟发令予以逮捕的。1945年9月11日,麦克阿瑟发出了第一道战争嫌疑犯逮捕令。第一次逮捕名单共39名,其中东条英机位居第一。到12月,麦克阿瑟共发出了4道逮捕令,共逮捕118名。被告就是从这些嫌疑犯中选定的。      初期,其他国家的检察人员尚未到达日本,基南主要倚重美国检察官工作。1946年2月以后,成立了由干练的英国检察官考明兹·卡尔为首的由各国检察官组成的检察局执行委员会,推进了罪证调查和被告名单拟定工作。      参加国际检察局工作的11国中,美国、中国、英国、澳大利亚检察官都带来了本国提出的战犯名单,其中美国为30名,中国为12名(后追加了21名),英国为11名,其他国家没有提出战犯名单。但这些名单只是确定战犯名单时的参考,并没有将其作为确定战犯的基础。      经过国际检察局执行委员会的反复讨论,1946年4月10日,检察官会议最后确定了东条英机等26名被告。其中,土肥原贤二曾被认为证据不足,会上酝酿将其刷掉。但与会的中国助理检察官向哲濬表示,土肥原是日本侵华的主要责任者之一,中国会很快提供有力的罪证材料。据此,会议将土肥原贤二列入了被告名单。      但是,上述26名被告名单确定后,曾经抵制美国专断行为的苏联检察组抵达日本,在了解了26名被告情况后,要求增加被告名单。检察官会议经过投票,同意追加梅津美治郎、重光葵为被告,这样,最终的东京审判被告名单由26人增加为28人。      投票结果是6:5吗      在许多关于东京审判的著述中,都提到了东京审判最终6:5的票决结果。实际上这是一种误会,因为东京审判的判决结果并没有公开,而且可能永远也不会和不可能公开。任何关于东京审判的票决结果的说法,都仅仅是推测或误传。      法庭重要的议事是通过召开法官会议进行的。为了严守秘密,法官们达成共识:法官会议不对外公开,会议只允许法官本人参加,其他人不得代替,也不允许带秘书(只有苏联法官例外。因为苏联法官不习英语,被法官会议特别允许带一名秘书参加会议,但其秘书也被要求宣誓保守会议秘密);法官对法官会议的内容严守秘密,不得对外公开;法官会议不留文字记录。参加法官会议的法官们都表现出了极高的职业道德,审判期间及审判以后,没有任何一名参加东京审判的法官透露会议的内容,这其中包括法官们最后判决时的具体投票结果。如今,参加东京审判的11名法官都已作古,但没有一人公开投票的情况,又没有会议的文字记录,法庭的最终判决投票结果,也许会永远成为历史上的一个谜。      东京审判结束后,人们对法庭的判决结果,尤其对死刑的投票情况进行了种种推测,得出了一些结论,就目前看,是没有过硬证据的。但一些客观的分析,特别是日本学者的一些实证推测,也有一定的道理,可能比较接近甚至合乎真实的投票结果。例如,有人对每位法官以往表现出的立场、法官所在国的法律特征、法庭判决后部分法官发表的不同意见书等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得出了一些合理的解释,如印度法官帕尔主张所有被告无罪,因而不可能投有罪票,更谈不上投死刑票。澳大利亚、苏联国内已经废除死刑,这些法官按理说也不应该投死刑票。荷兰法官认为被告广田弘毅的罪证不确定,因而不可能投广田的死刑票,等等。相关推断结果,可参见本文附表。为什么没有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      无论是从宪法上讲,还是从历史事实看,昭和天皇是日本最大的战争责任者。但是,由于战后美国单独占领了日本,是否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美国的态度。      1945年9月,美国政府宣布了《战后初期的对日政策》,决定利用天皇及天皇制政府,对日实行间接统治。但在美国政府内部,对如何处置天皇意见仍不统一。有主张惩办天皇的,有主张天皇退位的,还有主张软禁天皇的,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最后,美国政府为了确保占领任务的圆满完成,将能否审判天皇的建议权授予了处在占领第一线的麦克阿瑟。      麦克阿瑟虽然是在毫无抵抗的情况下进驻日本本土的,但他认为,如果不利用天皇的权威,占领任务就难以顺利完成。而此时的天皇,也一改过去至高无上的姿态,主动拜见麦克阿瑟。说发动战争并非自己本意,并以“宽大的胸怀”,表示愿为“臣民”犯下的战争罪行承担责任,博得了麦克阿瑟的好感。麦克阿瑟决定利用天皇推行占领政策。为此,他致电华盛顿,推托说没有发现任何有关天皇干预日本政治决定的“确凿证据”,然后警告说:“要审判天皇,就必须大幅度地修改占领计划。”而且“还会引起日本社会的极大混乱”,“日本就会瓦解”。如要维持由于审判天皇引起动荡的日本社会,至少需要增加“百万军队”和“数十万”美国行政官员无限期驻扎日本,所有民主化改革都将“落空”。麦克阿瑟的这一判断和恐吓性的建议,对天皇逃脱审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麦克阿瑟的建议,美国政府决定不将天皇列入战犯名单。并游说各盟国,促使盟国对日占领最高决策机构远东委员会在法庭开庭前夕做出了不起诉天皇的决定。      但须明确的一点是,东京审判未起诉和审判天皇,并不意味着否定了他的战争责任。不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和其没有战争责任,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天皇的战争责任是不容推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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