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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评论:慰安所遗址要不要保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吴德胜
  最近,一位著名历史学家和带领的团队经过十多年的调查研究,在虹口区的东宝兴路115弄发现了日军侵占上海期间的一处慰安所遗址,这里曾经掳掠中国及其他国家良家妇女充当“慰安妇”。这个名为“大一沙龙”的地方,周围还有“小松亭”、“三好馆”、“永乐馆”等4个日本侨民经营的风俗场所。随着调查,上海有166处场所发现当年被日军指定为特别慰安所。
  据悉:“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正在致力于大一沙龙遗址的保护,目标是在此建立纪念馆,并申请警示性世界文化遗产”。某报也报道说:“虹口将保护性修缮‘大一沙龙’旧址”,并表示:“肯定不会拆除,不排除对里面的房客进行置换”。
  这样的遗址要不要保护呢?我有些不同看法。
  我十分赞成对一些有纪念意义的遗址进行特别保护。就拿虹口区来说,许多重要遗址的发掘和保护工作一直做得很好。一些具有重要意义的遗址经过保护修缮后,已经成为重要纪念场所。比如,“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遗址,已经建成了“四大纪念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立地,也建立了纪念馆。电影《永不消逝的电波》原型李白同志生活、工作和被捕地的黄渡路107弄15号,也建成了“李白烈士故居”纪念馆。虹口区的“犹太难民避难所”旧址,近年来迎来了世界各国人士络绎不绝的参观和回忆。
  从一个城市到一个民族,往往有许多具有特定意义的事物。如果没有这些特定意义,很难想象一个民族如何使自己的集体记忆,一代代地传承下去。即使是记载着一个民族不幸与灾难的那些有意义的遗迹,也应该保留下来,成为民族记忆的一部分。比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就已经成为一个有记忆、有血性的民族记忆的一部分,灾难的记录会激发悲壮而强烈的反思和责任感。
  但是,遗址的保护不等于一定要恢复原址原貌,也不等于发现一个就要恢复一个。这既要看历史的价值、城市的总体规划,也要考虑民众的情感接受程度。依我看,像“大一沙龙”等166个“慰安所”就不必恢复原址原貌了,也没必要建立纪念馆了。“和服、木屐、浇澡的木桶以及那些具有肮脏特征的东西”,究竟有多大的展示价值呢?
  “慰安妇”、“慰安所”等当然记载了日军的残暴和丧尽天良,但是那些罪恶通过文字、照片甚至影视剧,已经足以使人们了解真相了,是不是一定都要通过遗址保护的方式,把日军所有的罪恶都陈列出来,这是十分值得商榷的。特别是究竟是否都需要通过自然主义的方式展现开来,这就更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了。
  而且,对于慰安所这类有特殊创伤感的历史遗址,如何展示也是问题。如果简单地圈起来,挂个牌子,或恢复内部陈设建立纪念馆,让民众参观(包括广大青少年),效果如何,教育意义何在,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仅仅只是在伤疤上“撒盐”,恐怕不一定是个好方法。
  并且,如果说是“遗址”就一定要恢复的话,那些“跑马厅”、“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地方,又该怎么办呢?还有“英租界”、“法租界”,又该怎么办呢?
  那么,在今天,我们应该怎样保护历史遗址和文物呢?
  其一,对于有重要历史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地方,精心安排,尽可能恢复原址原貌。像上海的“一大”、“二大”会址,思南路上的“周公馆”,“宋庆龄故居”,“鲁迅故居”等等,恢复得越真实越好,让参观者感到“身临其境”。
  其二,对于有些已经不能恢复的遗址和文物,可以就近建立纪念馆、竖立纪念牌,以告示人们,这里是某事件的发生地。比如中共四大会址,当年已毁于日军战火,虹口区就近在四川北路绿地建立了“中共四大纪念馆”,很好地进行了展示。另一处“五卅烈士墓”,也被日军炸毁,原地已是一个小学所在地,就通过竖立纪念牌的方式进行展示。
  其三,可以更多地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比如多媒体影像展示的方式,进行更有效、更合理的展示。对一些遗址和文物,可以多角度地拍摄下来,无论是展示还是研究、保存,都极为方便,辅之于文字记录,可以做得十分详尽、真实。不必非得通过实物、实景的方式展现。比如最近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与腾讯网共同制作的多媒体《上海抗日救亡分布图》正式上线公布,以直观、科学的时空分布图作为表现形式,很好地再现了历史。像“大一沙龙”之类,完全可以采用这种情况,而不必非得实物实景,效果可能也更好一些。
  保护“遗址”、“文物”应该还有很多方法,我看重要的是要有这个意识和共识,特别是对一些有重要教育作用、体现正能量价值的,更要做好保护工作。同时采取更符合实际、符合参观心理、符合节俭实用原则的方式,思路可以拓宽一些,方式可以多样一些,不必完全用一些旧有模式,这样一来才能做到既有纪念意义,又有教育意义、激励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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