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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北京警方:网上传播“艳照门”图片涉嫌违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2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确表态,如果是通过网络打包传播,且数量在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传播这些图片,百度日前被点名批评。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办民警表示,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或将图片挂到博客、论坛上,都涉嫌违法。警方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传播者的责任,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

  该民警告诉记者,所谓淫秽图片,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图片。那些已经在隐私部位作出马赛克处理的照片,不属于淫秽照片。

  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民警表示,如果网友在网上发现“艳照”,可点击各网站上的“网络警察”图标,向警方提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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