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生五术 » 道思维得 » 文说文话 » 正文

明品生活网:红楼选秀:以梦为名炒作民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汀滢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满“场”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选手”痴,谁解其中味?——将曹雪芹先生这首诗稍作修改,用来解读“红楼选秀”活动,实在恰当不过。
6月9日,新版《红楼梦》的总导演胡玫女士宣布:李旭丹和姚笛将分别出演黛玉和宝钗,宝玉一角待定。结果一出来,有人认为这是民意的胜利,也有人吵嚷着签名抵制李旭丹。这一切,实则不无“梦里不知身是客”的况味。——“红楼选秀”目的何止在于选角?结果不尽如民意,又岂是意料之外?这个“果”,早在节目策划出笼之时,就已种下。
民心可用。所以,电视台与新版《红楼梦》的投资、制作方,乐于以一纸协议,达到双赢。对于电视台来说,新版《红楼梦》势必广受关注,为此量身打造一出娱乐节目,高收视率可谓稳操胜券;而对于投资、制作方来说,借此造势,先声夺人,何乐而不为?借鉴其他选秀节目的“民意选拔机制”,最大限度地吸引人气,也便成为主办方的上选。
整个节目的运作过程,似乎也朝着对双方有利的方向发展。42万人网络报名,约10万人参与海选,翻倍的收视率,充分印证了这一商业策划的巨大成功。至于最终选出来的结果,倒成了次要问题。或者说,主办方可能根本就没想到,数万人里挑一,怎么可能出现“角色空缺”呢。
但是,民心虽可用,但民意选出来的人选,未必对导演的胃口。全民选秀,实质就是向公众(还有“那些偶然随缘而来的评委们”)出让角色选择权。或者说,就是将艺术标准商业化。这势必对导演构成巨大挑战。从艺术的角度,这是公众选择介入导演的“审美主权”;从商业制作的角度,则可能造成演员和导演互相不合作乃至两败俱伤。
按道理,艺术作品应该是创作者向受众传递其审美理念,而非受众向创作者灌输其欣赏水准。问题就在于,这一选秀节目的本质是商业的而非艺术的。商业与艺术之间的冲突,最终导致导演与民意的对决。在“黛玉三强”出炉后,总导演胡玫终于按捺不住,站出来公开表达自己的不满,声称“你选你的,我拍我的”。
民意可违。接下来的过程,也就充满戏剧性。先是电视台与制作方你方唱罢我登场,“声明”满天飞。接着是双方达成“共识”,一起抛弃民意,“最终角色安排,须由本剧总制片人韩三平和胡玫导演根据艺术需要共同商定”。“共识”一达成,程序自然成了主办方手中的娱乐道具。三强出炉后,增加“复活”程序,落选者李旭丹由此“王者归来”。决赛当晚,结果还得制片方、顾问方和主创代表“合议”(结果,宝玉人选“待定”)。在一系列的操作之后,主办方的意志毫不掩饰地凌驾于民意之上。民意,理所当然地成了“参考消息”。
节目组委会有声明:“尊重艺术规律和重视舆情民意,是此活动的根本理念。”从艺术规律的角度来看,胡玫导演确乎坚持了个人的审美理念。但我们的理解却不认可她的做法。她的反对声音来得实在不是时候。因为,一旦启动“民选机制”,她这样的做法,就是对程序和规则的破坏。“红楼选秀”对总导演的妥协,固然可以视作对艺术规律的尊重,但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正因如此,“红楼选秀”终究逃不过炒作民意的骂名。
一位参赛选手在博客上写道,当她听到“今天站在这里的选手,都将追随胡玫导演进入《红楼梦》”的声音时,不禁热泪盈眶。可惜的是,无论参赛选手,还是那些热情似火的粉丝,大抵都是“红楼梦中人”。随着“红楼选秀”节目越来越背离程序正义,以梦想为名的这一活动,也就越来越显得荒诞可笑。
同样可以看到的是,在国内诸多选秀节目中,类似的程序和规则不被尊重、甚至被任意践踏的状况,比比皆是。记得超级女声横空出世之时,有人惊呼这不啻一场“娱乐民主”(早报评论员也是鼓呼者之一)。现在,对于这样的“娱乐民主”,只能遗憾地说:这果然是“娱乐”了民主一把——在娱乐领域,我们的“民主”居然如此有限!
作者:魏英杰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