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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无人负责,就是政府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标题是从6月4日《北京青年报》文章《离生命最近的责任》里借用过来的。文章说的是有关“重提尸体打捞的公共服务性质”,并以“公序良俗和人类情感”的理由希望政府重新承担起打捞尸体的责任这样的话题。这是笔者不熟悉的领域,因此不妄加评论。但文章中有几个观点可以适用于一切公共领域。比如:“公共责任的承担,主要取决于事情的缓急。事实上,政府总是承担了那些市场所难以解决的急难责任,因为在急难之时,公共服务最有效率,最不计成本,也最靠得住”。再比如:“无人负责,就是政府责任。因为政府是规则的制定者,它可以给自己分配责任,也可以给别人分配责任。”

  我想,这样两条原则如果彻底地得以实现,我们的很多难题都将会得到解决。比如:危急患者的“先抢救后收费”,在很多医院行不通。据说,医院也有医院的难处。有些医院收治的危急患者,事后却收不了费,患者或者中途溜走,或者死亡以后家属不认帐。长年累月,医院不堪重负。所以,他们坚决地要求先缴费后抢救。这虽然经常受到舆论的谴责,被骂为黑心肠。但也是实际情况。如果说,按照“无人负责,就是政府责任”的原则,政府承担起这个责任,事情立即迎刃而解。

  再比如说,有些群体性事件,如果追查其根源,往往非常的复杂,涉及的部门和行业很多,一时半会儿得不出结论。但这些上访者可能马上就没有房住,没有生活来源,事件非常紧迫。容不得“慢慢研究”。由此可知,群体性事件中,上访人员最迫切的希望不是要政府“评理”,而是指望政府救急。因为“在急难之时,公共服务最有效率,最不计成本,也最靠得住”。只要信访部门真正负起责任来,群体性事件是不难解决的。

  以此类推,百姓买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等等难事,不找政府找谁?有政府可找,是中国人民的幸福,也是中国政府的荣耀。政府可别辜负了百姓的厚望。

  然后说说“行政性收费”。据报道,很多省市都在减少行政性收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的,从近千项收费减为一两百项。效果是明显的。但这就够了吗?群众未必满意。政府掌握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有责任做好公共服务。政府部门每做一件事就要向当事人收费,总让人心存疑惑。小的、个别的收费就不说了,有些是大面积的收费。比如污水处理,要向市民收取“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要向市民收取“垃圾处理费”。还有些,则是让垄断行业去收,比如机场建设费,春运涨价,等等。早有人提出,税收是政府的合法收入,也是公民的应尽责任。除此以外,是不应该巧立名目向百姓收费的。这在理论上尚有争议,姑且存疑。但我想,现在什么都市场化了,唯独政府工作不能“市场化”,因为政府给公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应该是“最不计成本,最有效率,也最靠得住”的。

  记得当年在农村插队劳动,经常唱这样一首歌:“咱们那个社员呐,靠的那个生产队莱莱莱……”中国的百姓,指望的就是政府。如果连政府都指望不上了,百姓还能指望谁?所以,我赞成“无人负责,就是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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