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往事旧闻 » 往事旧闻 » 正文

明品生活网:三类图书出版将实行准入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文汇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规定》第二十一条内容是,“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等类别的图书,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出版单位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具体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规定》第二十八条称“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以一个zhongguo标准书号或者全国统一书号出版多种图书,不得以zhongguo标准书号或者全国统一书号出版期刊。zhongguo标准书号使用管理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本报讯(记者陈熙涵)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公布了《图书出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等类别的图书,将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新规定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实行准入是不断完善

  《规定》第二十一条内容是,“出版辞书、地图、中小学教科书等类别的图书,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出版单位须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业务范围出版。具体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相关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以前也有这样的准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普通地图应当由专门地图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社不得出版。设立专门地图出版社或调整已设立的专门地图出版社的地图出版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这次是更明确了。社科、文艺类的书,一般的出版单位基本上都可以出版了。但是,这几类书由于其特殊性,所以特别强调了一下。另外,以前对于什么样的能批,什么样的不能批,没有特别明确的准入制度,今后将制定、出台一些比较明确的标准。但是,这些标准并非现在都没有,像地图,以前有一个《地图出版管理条例》,这个条例现在还有效。前年也发过一个《关于规范图书出版单位辞书出版业务范围的若干规定》,里面对于什么样的出版单位能批准出版辞书有规定,中小学教材类也有规定。

  一号多书、以书代刊将进行规范

  《规定》第二十八条称“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以一个zhongguo标准书号或者全国统一书号出版多种图书,不得以zhongguo标准书号或者全国统一书号出版期刊。zhongguo标准书号使用管理办法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法规司相关人员表示,书号是一个国家标准,在国家标准里面有详细的规定,什么样的书能共用一个书号。如果一套书里面的每一本没有单独的定价,那么可以共用一个书号,但是只能全套整体来出售。同时,《规定》也将对目前的以书代刊等出版形式进行规范。

  教科书要同著作权人合同约定报酬支付形式

  据悉,《规定》明确了目前能够出版地图的出版社大概有二十来家,地图的出版除了总署的准入资质之外,还要有测绘资质,并经过测绘局审批,后者一般的出版社都没有。具有辞书出版资质的出版社,像商务印书馆、上海辞书出版社等也可以出版其他图书。语文类辞书中少数民族文字与汉语对照辞书由各民族出版社负责出版。中小学教科书必须由各省级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符合出书范围的专业出版社出版、严禁超范围出书。出版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同著作权人协商并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形式及标准。





 
 


@1999-2020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 明品生活™ >  六维空间网 新国学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