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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北京市首次提出文保单位限期腾退 执行难度大(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腾退的探索
其实,北京市在文物腾退工作上有过不少实践,“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搬迁不合理占用文物建筑的单位880余个,居民1.42万余户。经过腾退和修缮,袁崇焕祠、历代帝王庙、李大钊故居、孔庙、国子监等41处文物保护单位实现对社会开放。然而,文物腾退是“老大难”,即使是成功案例,其方法仍不免遭相关专家非议。
为了故宫大高玄殿的腾退问题,从1998年起,政协委员、古建专家等几度呈交提案或上书国家领导人,2001年还曾得到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批示,2008年财政部、北京市政府也加入协调。不过,原本协商于2009年3月腾退的计划并未实现。直至今年6月11日,占用单位方与故宫博物院签订《大高玄殿移交协议书》。但同属大高玄殿的西院至今仍由另外一家单位占用,腾退时间未定。
然而,对于大高玄殿通过补偿占用单位而得以腾退,北京市不少政协委员认为该模式不值得推广。委员刘绮菲提出,在文物腾退上应该坚持依法行政。国家规定大高玄殿的产权是故宫博物院的,为什么故宫不能和占用单位打官司?“文物被毁成什么样了,占用者还要求补偿,这个事情太悲剧了。”李里特等政协委员也呼吁,文保单位的腾退应制定法规,依法腾退,对于已新建场所的占用单位更应该立即腾退,而不是谈条件谈补偿拖着不走。刘绮菲还认为,北京市文物局在文物腾退上不能软弱,其职责就是保护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要守土有责,不能说文物部门是个弱势机构,别的机构都强势,你就一寸寸丢。”
腾退之难
一位住在太庙宫墙下的职工表示,十几年前就要搬迁,但搬不动。他直言:“现在我住的是几环?让我搬到四环外,不可能。”这种想法足以解释为什么恭王府腾退用了28年时间,而故宫大高玄殿用了10余年方签订移交协议。无怪乎对于北京市5年内完成基本具备利用条件的文物单位的腾退这一计划,专家们认为难度很大。
北京市政协文史办多年来一直对文物腾退问题多有关注,正是他们的调研报告指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应把腾退被占用地上文物作为文物保护的一个突破点来抓。一是列出被占用文物的具体清单。选择若干影响大、价值高、安全隐患较严重的被占用文物保护单位作为重点,提出腾退的可行性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投入专项资金。二是制定占用文物建新腾旧的新办法。尽快研究和制定《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占用单位腾退办法》,用法律保障被占用文物在条件成熟时能够得到及时腾退。三是设立文物腾退专项经费。把文物腾退经费列入每年预算。
刘绮菲表示,在解决文物腾退问题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先设立修缮基金。当前,政府方面还要重视文保工作。对于出现问题不整改的单位,应严肃处理责任人。对于以资金紧缺为由,拒绝修缮文物的占用单位,文物部门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冻结其银行账户。
尽管《关于大力推动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腾退的5年时间表,但具体操作细节,相关部门并未透露。政府决心已下,但腾退的顺利进行,还有赖于政策、资金和法律的保障。(刘欣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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