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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有多少小剧场被迫成企业 中国小剧场的身份之惑(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期待梦想照进现实
王翔曾向有关方面提出过几点建议,其中包括肯定类似蓬蒿这类民间组织的艺术创作价值,给予其相应的非企业法人身份,适当免税,出台更加细化、更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等。他的建议集中反映了大多数社会效益至上的民间文化机构的心声,在“旅程艺术节”上获得了在场文化机构的强烈共鸣。
“首先应该厘清哪类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的民间组织。只有把不同性质的机构真正区别开来,才能进一步帮助其解决生存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北京市文联副主席索谦说,近年来随着商业市场对艺术本体的侵蚀越来越大,能够真正沉下心来、不慕名利、以对文化艺术的执着追求来创造社会效益的民间组织实属不多,它们的确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进一步关注。
对此,赵国君持有同样观点。他进一步提出,行业协会、媒体、政府三者应共同促成统一高效的监督审查机构,对民间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给予更加科学、准确的评定。这不仅有助于催生更多的“非营利机构”和“社会型企业”,而且会使得社会更加关注这些“被遗忘的群体”。
无论这些民间文化机构创办的初衷有多么理想化和无私,日益增长的经济压力始终是他们最大的困扰。因为自身的公益性特点,民间文化机构的自我融资能力普遍较差。在这种情况下,渴望得到政府更多扶持成了他们最大的梦想。
“政府应该更倾向于扶持非营利性文化组织,无论它是以何种形式存在的。”北京市剧协秘书长杨乾武说,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而像“北京蓬蒿”这种民间自发的、社会效益显著的文化组织,一样可以纳入体系扶持建设。(许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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