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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深圳7年间700古树无端消失 原规定砍树应罚2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李天军 蒋琳莉 
    在深圳砍掉一棵古树代价几何?最多罚款2万元,而且政府部门还未必能罚到。据统计,1998年至2004年间,深圳(原)特区登记在案的古树(未含成片古荔枝林)消亡了86株。而《特区古树名木》的编纂者、仙湖植物园研究员李沛琼透露,特区从1997年至2003年被砍伐致死的其实至少还有610株成片古荔枝树。算起来,自1997年至2004年间,深圳特区古树消亡至少有700株。
    4月起,羊城晚报记者用数周时间对特区内古树的保护现状做了一番调查。记者发现除了自然死亡,人为影响也是古树死亡的重要因素:旧村改造、主干道拓宽、商业楼盘开发,待建设尘埃落定,古树生存已岌岌可危。
    为了更好地保护古树,深圳市城管局新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稿)》已提交深圳市法制办,其中规定擅自砍伐、损害古树名木致死的,处以20万至50万元罚款,最高罚款金额是现行条例规定的25倍。市人大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对该草案进行审议。
    记录
    7年间700株古树无端消失
    许多人会将深圳历史等同于特区建立的时长。但是,特区仅成立33年,而深圳最古老的原生榕树至今已有614年的树龄。伫立在深圳街头巷尾的千余棵百年古树,是深圳悠久历史的无言见证者。
    据资料显示,2004年下半年,深圳市绿化管理处与深圳市仙湖植物园在前4次调查的基础上复查结果显示,深圳特区内死亡、建房已伐、消失的古树数量,已增加到86株,1998年记录在案的414株古树名木,至2004年仅余328株。
    仙湖植物园研究员李沛琼说,深南大道附近原来古荔枝林很多,如今已是寸土寸金地段,难逃被整片砍伐的厄运。她指着一张《大王山古荔枝林》图片说,拍摄点靠近深圳大学西门,1996年拍摄时这里的古荔枝林长得特别茂密,旁边建起了一座高楼,他们特地爬到该栋建筑的第26层拍摄了全景,可惜后来这里全都砍光了。记者4月28日来到现场,发现大王山只有地势稍高之处有一点山林。双向四车道桃园路车来车往,周边高楼林立:新桃园酒店、田厦国际商业中心、南山区检察院、南山区政府大楼,南航富豪城酒店等,再没有古荔枝林的影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深圳市城管局曾于1997年编纂出版《特区古树名木》,完整地收录了特区内80年以上的古树共计414株,百年以上古荔枝林26片7200株,古龙眼林2片41株。 李沛琼介绍, 因年代久远及最初管理不善,只能确认自1997年到2004年,特区古树消亡至少在700株。
    离奇
    原规定砍古树应罚2万
    主管部门却从未罚过
    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都是古树生存的威胁因素。对于开发商而言,相比于房屋拆迁,清理古树的代价显得微不足道。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规定,擅自砍伐或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并可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责。
    深圳市城管局绿化管理处负责人陈萃5月7日告诉记者,2012年深圳市绿化处接手后至今未发现有私自砍伐古树的行为,至于2012年前私自砍树以及处罚的情况,该部门并没有掌握。
    记者5月8日联系采访了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一李姓科长表示,2009年深圳大部制改革之前确由深圳市绿委办(市野保处前身)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但仅限于特区外,特区内古树是由市绿化处负责的;2009年之后所有关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都已移交给市绿化处。2009年之前,对于私自砍伐古树名木,市绿委办未进行过执法,也不掌握这方面数据,有关处罚可能要找各区绿委办。
    记者9日联系了福田区城管局园林科有关人士,据该蔡姓人士介绍,去年4月市绿化处将古树名木保护的事权移交给他们,之前他们无权对砍伐古树名木进行处罚,也不掌握此方面数据。
    追溯
    政府未制止村民砍荔枝林
    李沛琼告诉记者,大王山那片古荔枝林被砍掉后,她也未听说过政府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过处罚。她还清楚地记得,赤尾村、下沙村、上梅林共砍伐掉610株古荔枝树,下沙村原有31株古荔枝树因为拆迁改造现在仅剩一株;上梅林砍得最多,有580株。1996年砍伐上梅林580株荔枝树的时候,开发商准备盖楼,有关部门请了李沛琼他们去做生态调研,调研结论当然是不能砍。但是交上了调研报告后,国土局还是置若罔闻,古荔枝林照样被砍掉。李沛琼说,记得当年调研时村民都很抵触,认为砍树破坏了村里的风水,且没有责任人受罚。
    记者5月7日来到下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村),在村里走了一圈只发现三株百年的古榕树及一株龙眼树。祠堂东边是村民建起的“握手楼”和万科的金域蓝湾楼盘。看管祠堂的谢老伯对记者说,之前村敬老院(原址在祠堂东边)旁确实有不少古荔枝树,1996年因为村民建楼全都砍掉了。记者询问,村里或市里对砍树有没有处罚?谢老伯笑笑:“都是自己祖宗种的树,砍了就砍了,哪里会有人罚钱啊?”这一说法在下沙村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那里得到了证实,对于村民自己的树如何处理,村里无权干涉。
    根据现行的《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擅自迁移、砍伐古树名木损害古树名木致死的,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针对城中村村民砍伐自家的古树,深圳市绿化处该名干部表示,古树一经登记就受政府保护,不存在私产问题,同样也要按照现行条例,处以罚金;对于1996年、1997年城中村大规模砍伐古树的行为,如何追溯处罚?市绿化处表示不掌握情况,未予以回答。
    立法
    砍古树致死最高可罚50万
    据深圳市城管局法制办蔡舒川科长介绍,为了更好地保护古树,深圳市城管局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稿)》今年2月已提交深圳市法制办并向社会征求意见,预计今年下半年将提交市人大审议,其中规定擅自砍伐、损害古树名木致死的,处以20万至50万元罚款,最高罚款金额是现行条例的25倍。
    目前深圳市正在进行地铁三期工程,7号、9号、11号等多条线路正在施工。市绿化处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古树名木被列入交通设计的环评项目,设计期间相关单位就会主动避开古树,近年来没有再出现施工阶段才来申请移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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