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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清代古董屏风运送途中被损 他人代收面临追责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当自己订购的古董屏风前天运抵北京后,陈先生有些傻眼了。被他视作“珍宝”的屏风雕花损坏,还缺了一角。但律师称因其未亲自检查就签收,想向物流追责,难。 
  昨晚,记者在陈先生位于朝阳区的租住地见到了这几扇刚运抵北京不久的屏风。几扇香樟木质地的屏风叠放在地上,上半部分有镂空的精美雕花。但仔细查看记者发现,有一些雕花破损、木料缺失,其中一扇屏风的斜上方一角也消失了。
  “你看这雕工多好,真是太可惜了!”据陈先生介绍,这套屏风是他从安徽订购,估计年代至少可以追溯到清朝。卖家要价8万元,目前已付了1万元现金。
  陈先生告诉记者,在前天屏风运抵北京时他并不在家,但送货人表示已到门口。“按他的意思,最好当天就能有人签收。” 
  最终,陈先生的房东帮忙代收了屏风。等陈先生回家后检查发现,屏风的外包装已经散开,而且出现了破损的情况。房东则从送货的车上,找到了几块屏风掉下来的碎片。“但碎片也不全,修复可能都很难了。”陈先生说。
  物流回应
  接收时未提异议 视为正常
  事发后,陈先生尝试联系负责运送的百世物流公司,但对方称当时陈先生一方已经签收,就视作正常接收。
  今日上午,记者联系到百世物流安徽方面一朱姓经理。他表示,根据公司规定,陈先生这种情况视作正常接收,只有当时提出异议,才能按流程解决。目前只能由当时在北京的送货人出具证明,称货物送到时已出现问题,才能反映给公司总部解决。
  记者随后联系到当时给陈先生送货的司机,他称自己并非物流公司员工,因当时也未看到货物拆封后的样子,因此无法出具证明。
  律师说法
  委托他人签收 难对物流追责
  今天上午,明科律师事务所郑洪涛律师表示,根据目前情况,因陈先生已委托他人签收,故而很难直接对物流公司追责。如果走相关法律程序,只能首先追究代收人未尽到被委托接收、验货的职责。文/夜线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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