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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路遥文学奖遭质疑 发起者:不会停下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路遥文学奖:未完的争议 
  近日,在争议声中,由高玉涛、高为华联合发起的“路遥文学奖”在北京正式宣布开评。两天后,路遥女儿路茗茗委托律师向高玉涛、高为华发送了律师函,公开表示“不同意目前设立此奖项”。对此,高玉涛对记者表示,路遥文学奖不会因为一封律师函就停下来,“我们还是正常应对,照常进行”。
  近些年来,一些以作家名字命名的文学奖项陆续出台,名人的名字是不需授权的公共资产?这些奖项的设立到底是为了什么?如何对文学评奖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记者对此采访了高玉涛。
  对话 
 
  谁都挡不住“路遥文学奖” 

  “路遥文学奖”的由来 
  记者:怎么想到办“路遥文学奖”?
  高玉涛:这可以追溯到很早,也就是路遥刚去世的时候。我有个朋友叫航宇,是个文学青年,也是路遥老乡,路遥去世前他一直在床边伺候,比他的家人在路遥身边的时间还多。路遥去世一个月左右,他提出想办“路遥文学奖”,还想搞“路遥文学研究基金会”。结果,路遥的家人、左邻右舍,还有陕西文学界的一些人就出来说航宇的名利心太重,拿着死人的名来给自己挣钱争名,流言蜚语四起,他这个想法就被迫放弃了。他不像我,如果我当时决心要搞,谁都挡不住,肯定要做的。
  路遥去世三年后,1995年《女友》杂志社和一个文化公司做了“路遥青年文学奖”,只搞了三四届,就因为各种原因停下来了。后来我想办这个奖,具体提出来是在2012年底。
  记者:具体是怎样的?
  高玉涛:2012年12月1日,我们在鲁迅文学院举行了路遥去世20周年纪念活动,以及纪念路遥名家书画作品展。路遥的女儿、弟弟、家乡领导等各界人士大概来了200多人,整个活动都是我个人出的钱。活动最后,我作为组织者作了个陈述,我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为路遥夫人林达说了些好话。因为现在很多资料都说路遥生病期间,她没有好好照顾路遥,受到各种谴责。
  活动结束后,路茗茗说她妈妈要感谢我,要请我吃饭,我答应了。2012年12月15日,我和她们母女吃了饭,吃饭期间,我就提出想办“路遥文学奖”,颁奖日期就按路遥的生日,这也有新生的意思。她们当时表示支持。
  启动仪式定在2013年1月8日。7日晚上,路茗茗妈妈给我打来电话,说路茗茗明天去不了,她提出了几个疑虑,说这个奖要不要家属授权、有没有权威性、能不能落实、能否做到公正公平专业,我都一一答复了。但她还是说能不能不要办了,太仓促。我说都已经准备好了,明天就是发布会了,她说小高那我们再商量吧。
  启动仪式之后,1月29日,我们忽然接到路茗茗委托十月文艺出版社提出反对办这个奖。
  记者:“路遥文学奖”的宗旨是什么?
  高玉涛:受到路遥影响的人万万千千。我们的宗旨也就是评审条例中写的,路遥文学奖面向整个汉语文学写作,坚守现实zhuyi文学理想,鼓励现实zhuyi文学创作,提高汉语作家和社会公众对现实zhuyi文学的重视和关注,推动汉语文学的发展。
  路遥的名字是私有资产吗? 
  记者:2013年启动仪式的时候说设6个奖项,总奖金过百万,长篇小说奖金达到50万以上。但今年1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路遥文学奖”只设一个奖项,奖金为99900元。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高玉涛:我们毕竟不是专业的,没有做过文学奖,办启动仪式时其实是个初步方案。公布大概想法之后,我们冷静下来,各种专家学者和媒体提出的质疑,都帮助我们提高认识。这一年内我们开了4次专家研讨会,到今年1月8日正式公布这个条例,是采纳了各方意见的。
  至于奖金,路遥文学奖是非常朴实的,有长远发展目标要走向国际的,我们要把重点放在精神鼓励上,不一定要用大奖金砸出去。但奖金我们会逐步提高,也许我们颁奖的时候就提高了,现在99900元只是最基本的基数。
  记者:她们委托十月文艺出版社发出的律师函您收到了吧?
  高玉涛:我刚收到。去年她们提出质疑、反对,我们能理解接受,而且这些意见和质疑,我们都融入到路遥文学奖的评选条例中了。几次专家研讨会后,评奖条例出来,也提交给她们征询意见。今年1月8日之后,她们再提出反对,我们不能理解,认为有点“无理取闹”,她没有道理,这些反对理由都不能成立,法律上不会承认的。
  我们想和她们商榷,或者说跟社会交代的是,一项文化创新工程,还需要谁授权吗?路遥的物质遗产,比如版税等等,由他的家人继承是毫无争议的,但路遥的文学精神遗产,是社会的,是国家的,民族的,世界的,谁都可以继承弘扬,这需要什么授权呢?
  记者:国家在2005年出台过《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对全国性评奖活动主办单位的资质、奖项审批、周期、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这个您知道吗?
  高玉涛:我觉得我们这个民间奖项不在那范围内。
  记者:接到律师函打算下一步怎么样?
  高玉涛:这个奖项不会因为一封律师函就停下来,这太不负责任了吧。我们还是正常应对,照常进行,谁都挡不住。如果说仅仅把路遥的名字和路遥的文学精神作为私有资产,那有什么社会意义和价值呢?我太不能理解了。
  以路遥之名向社会募捐? 
  记者:但现在外界有很多质疑,比如说艺术品公司给路遥文学奖赞助100万元,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就成为首届路遥文学奖颁奖委员会主席,这不是花钱买头衔吗?
  高玉涛:这个质疑很好,但有些误解。我们现在设有“路遥文学奖国际研究中心”,在香港进行了注册,是合法机构,同时设立三个会,一个是完全独立的评审委员会,由文学教授学者组成,不受任何组织影响。一个是监事委员会,功能也是独立的,监督检查这些钱用去哪里,要透明公开。第三是颁奖委员会,这是针对庆典仪式的,它不能干涉监事会和评审会。
  记者:是他先担任这个主席再捐钱,还是先捐钱再担任的主席?
  高玉涛:是先捐钱,我们认为应该鼓励这样的行为。担任这个主席并不是名誉,他要组织颁奖活动,要出很多资金,按照我们的要求把庆典做好。他只是首届颁奖委员会主席,这届满了之后,我们还会重新选。
  记者:那颁奖庆典需要的资金是从已经捐给路遥文学奖的100万元里出吗?
  高玉涛:不是,他还要出另外的资金。不管谁出任这个主席,这三年的颁奖典礼的任何费用都由他来承担。我们会限制他不能炒作,不是给了钱就给头衔,是要尽义务的。这些钱最后用在什么地方,我们有监事会,都是公开透明的。
  记者:外界还质疑说你们提出向社会募捐,是以此敛财。
  高玉涛:别人怎么说我们管不了,我们不会做这样的事,我们也不需要向社会募捐,更不像路茗茗律师函里所说的,拿着路遥的名声募捐。在去年启动仪式的时候,我和高卫华分别捐了20万,我们从来没有说要向社会募捐。
  记者:我看到你们把路茗茗的名字列在监事会特邀主席里,她答应了吗?
  高玉涛:她没有正式回复,没有说我不出任,也没有说同意,就是没有回复。我们请她担任这个主席是想让她参与这个工作,毕竟她是家属。
  记者:现在办这个奖阻力这么大,还有信心继续办下去?
  高玉涛:信心太大了。心底无私天地宽,我们是在做一项公益的文学文化事业,我们不图名也不图利。
  律师说法 
  逝者仍有名誉权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认为,除了健康权,死者仍然享有姓名权、名誉权等。他说,路遥作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知名人士,如果是由国家层面举办路遥文学奖,不需要获得其直系亲属同意,但如果是民间机构举办,则应该经过其后人同意。“因为民间机构举办这类活动,它有可能是直接或间接以此获得荣誉或经济利益等等目的,这会对他家人造成不安,所以应该经过其在世亲属的同意。”他认为,死者的名誉权属于无形资产,由其直系亲属继承。此外,朱永平还说,如果私营机构要拍摄《路遥传》,需经路遥后人同意,甚至在拍摄过程中部分具体内容也要与其家人商榷。
  逝者没有名誉权 
  广东创基律师事务所赵绍华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姓名权和名誉权都属于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随着主体人的死亡而消失,因此,死者不再享有姓名权和名誉权。但是,现行法律给予死者的名誉一定保护。赵绍华强调,如果有人侵犯了死者的名誉而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死者近亲属可以提起侵权诉讼。“这保护的是死者亲属的权利,而不是死者的名誉权。”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跃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曾跃说,死者没有名誉权是确定的。但是,死者名誉的权益会映射到其后代或与其有关的人身上,法律对其后人的权利进行保护。
  链接 
  部分以名人命名的文学奖 
  茅盾文学奖
  (zhongguo作协主办)
  鲁迅文学奖
  (zhongguo作协主办)
  老舍文学奖
  (北京市文联主办)
  曹禺戏剧文学奖
  (zhongguo文联、zhongguo戏剧家协会主办)
  萧红文学奖
  (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主办)
  郭沫若诗歌散文奖
  (《zhongguo作家》杂志社主办)
  丁玲文学奖
  (丁玲文学创作促进会主办)
  冰心文学奖
  (冰心奖组委会主办)
  巴金文学院文学奖
  (巴金文学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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