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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广电总局:网络文学作者须实名注册 可网名发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本报讯(记者 张知依)网络文学编辑人员须持证上岗,发表网络文学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网络文学行业作出上述规定。 
  《意见》指出,近年来,网络文学迅速发展,已成为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网络文艺的重要类型,广受众多文学爱好者及青少年喜爱。同时必须看到,目前网络文学也存在数量大质量低,有“高原”缺“高峰”,抄袭模仿、内容雷同,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以及片面追求市场效益,侵权盗版屡打不绝,市场主体良莠不齐,管理规则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意见》提出,用3至5年时间,使创作导向更加健康,创作质量明显提升,培育一批原创能力强、投送规模大、覆盖范围广、管理有章法的网络文学出版和集成投送骨干企业。此外,还将推动设立“网络文学精品工程”,支持网络文学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点出版工程项目,在选题立项、作品生产、评选、评奖、表彰和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意见》就“健全编辑管理机制”提出要求——完善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管理机制,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www.zgn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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