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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浅谈周易中的辩证逻辑思想_辩证逻辑-周易-庄子-浅谈-



核心提示:中国具有非常深远的善于辩证思维的传统,而《周易》则是其最初的源头。《周易》分为《经》和《传》两大部分。成书于西周初年的《易经》,由八卦重叠组合而形成六十四卦。八卦是由“-”和“--”两个具有对立性质的符号排列组合而成的。这表明《易经》试图用两个对立性质的符号以及它们之间的排列组合来概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种种现象。这就是以理论思维方式来掌握世界的开始。显然,这个开始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思维的因素

原题:浅谈周易中的辩证逻辑思想
词频:辩证逻辑,把握,庄子,圣人,表达,概念,系辞,易传,逻辑思维,名实,周易,思维,肯定,抽象,名言,言不尽意,否定,发展


中国具有非常深远的善于辩证思维的传统,而《周易》则是其最初的源头。《周易》分为《经》和《传》两大部分。成书于西周初年的《易经》,由八卦重叠组合而形成六十四卦。八卦是由“-”和“--”两个具有对立性质的符号排列组合而成的。这表明《易经》试图用两个对立性质的符号以及它们之间的排列组合来概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种种现象。这就是以理论思维方式来掌握世界的开始。显然,这个开始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思维的因素。在这部用来卜筮的书里,这种辩证思维的科学因素是与迷信、神话掺杂在一起的。这就象蕴含于矿石之中的美玉,由于未经剖析、琢磨,还未能显露出来。随着先秦时期的社会实践和自然科学的发展,经过诸子百家争鸣,成书于战国末期的《易传》,将潜藏于《易经》中的辩证思维因素揭示出来,孕育成了辩证逻辑的雏形。《易传》的辩证逻辑的雏形,在中国以后的逻辑思维发展过程中得到不断的补充、引伸和发挥。我们在这里着重阐述《易传》的辩证逻辑思想,也将适当涉及它与中国古代辩证逻辑历史发展的内在联系。
  
   一、《易传》与“言意”之辩
   在先秦,关于逻辑问题的争论,是围绕着“名实”之辩而展开的。诸子在名实关系上提出不同的学说即不同的逻辑理论:孔子讲“正名”、老子讲“无名”、墨子讲“以名举实”。我们不在这里讨论这些逻辑理论,而是要指出“名实”之辩包含着“言意”关系问题。“言意”关系问题就是讨论“言”能否达“意”,特别是“言”和“意”能否把握“道”(即逻辑思维能否把握世界统一原理和宇宙发展法则)的问题。这对哲学家是个尖锐的问题,这也是辩证逻辑的根本问题。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认为可以用普通语言、概念表达的“道”和“名”,就不是恒常的“道”和“名”。他说:“道常无名”。(《老子·二十二章》)认为“道”处于“无名”的领域,名言、概念不足以把握它。庄子则更为尖锐地提出了“言”和“意”能否把握“道”的问题。他说:“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认为名言如同“筌”和“蹄”一样,只是工具,而只有忘“言”之人才能得“意”。庄子在这里强调“言”与“意”之间的矛盾。不仅如此,庄子还迸一步地强调,“道”不仅不能用“言”来表达,也不能用“意”来把握。因为在他看来:第一,抽象的名言不能把握具体的事物。他说:“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庄子·齐物论》)道不能分割,而人的概念、语言总是进行抽象,把具体事物分割开来把握;而一经分割,就有了界限,那就不是整体了。所以,抽象概念无法把握具体的道。第二,概念是静止的,无法表达变化。庄子说:“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同上)认为言和吹风不同,言必有所言之对象,人的认识只有与对象相符才是正确的,但对象是不确定的,瞬息万变的,所以,要用概念来表达绝对变化着的道是不可能的。第三,有限的概念不能表达无限。庄子说:“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认为言论可以表达物之粗略,用思想可以达到物之精微,但都限于有形、有限的领域。可是道是无形、无限的,所以道不能用语言和概念来把握。
   老、庄特别是庄子,揭露出逻辑思维中的抽象和具体、静止和运动、有限和无限的矛盾;他们由此对逻辑思维(言、意)能否把握宇宙发展规律的问题作出了否定性的回答。列宁指出:“辩证的环节”包含着“从肯定到否定——从否定到与肯定的东西的‘统一’。”(《哲学笔记》,第225页)老、庄对于逻辑思维中的矛盾的揭示,虽然有见于思维“从肯定到否定”的辩证环节,但没有进一步达到“从否定到与肯定的东西的‘统一’这个环节。正是《易传》达到了老庄所没有达到的环节,肯定了“言”、“意”是能把握“道”的。
   《易传》指出,“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系辞上》)这里比较充分地表现了《易传》对待“言意”之辩的辩证观点。《易传》认为言与意是有矛盾的,“言不尽意”,语言形式有其限制,确实不能完全表达意蕴;但是“圣人之情见乎辞”,圣人还是要利用名言来表示真意,以求“修辞立其诚”。换句话说,真理(“诚”)还是可以用“言”、“意”来表达的,《易》的卦象以及说明这些卦和爻的许多判断,是能充分地来表达“圣人之意”、“圣人之情”的。所谓“圣人之意”、“圣人之情”也就是“道”。《易传》还说:“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系辞下》)认为《易》根据对过去的了解来考察将来,揭示出隐微的本质,用恰当的名称来辨别事物,用正确的语言作判断,是能够把握完备的真理的。《易传》强调《易》这样的卦象体系是合乎变化之道的,因而能用它来把握天地之道,“《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系辞上》)这就是说,《易》的概念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是同一的。这就对逻辑思维能否把握宇宙发展法则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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