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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刘庆柱:考古不是“挖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现在各地兴起一股“考古热”,这是多年来很难见到的好现象。但是在热闹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简单地把考古等同于“挖宝”。 
  “挖宝”有多种表现形式,如重视古代墓葬,轻视文物遗址;重视大型墓葬、达官显贵墓葬乃至帝王陵墓,轻视一般墓葬。重视随葬品的遗物,轻视墓葬遗迹。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掘乾陵的倡议就一次次被提出。倡导者认为,唐高宗和武则天执政时期是大唐王朝的鼎盛时期,他们的合葬陵墓,是中国古代帝王陵墓中极少的未被盗掘的帝陵。发掘乾陵会极大地丰富唐代及有关武则天的历史研究资料。据称,乾陵地宫中多达“500吨”的文物与稀世珍宝更可以有力地推动地方旅游。
  其实,正是因为乾陵所反映历史时代的重要性、乾陵保存的完整性、乾陵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才决定了当前甚至更远的时期内不能对其进行考古发掘。目前我国对有关文物,如纸张、丝绸、遗物之上的颜色等的保护技术,还远未成熟,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对乾陵进行发掘,乾陵地宫出土文物肯定无法得到科学、完整的保护,那些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必将遭到毁灭性破坏。
  同样的情况出现在秦陵。自1974年陕西临潼农民发现秦俑以来,这里不断出土兵马俑、铜车马、兵器等珍贵文物。于是很多人认为,秦始皇陵中的文物数量肯定会更多,文物一定会更精美,要求发掘秦始皇陵的声音也出现了。还有一些学者甚至提出秦始皇陵发掘后,每张门票可以售价2000元,每年当地门票收入可以有20亿元,这样既发展了经济,又能使人们饱览秦始皇陵地宫出土的珍贵文物。
  相对文物保护而言,文物的利用是第二位的。我们的“考古”不是为了“挖宝”,考古发现的价值不能简单用“挖”到的“宝”的价值高低、数量多少来衡量。考古可以产生经济效益,扩大地方知名度,但这些只是属于考古的“副产品”。考古和文物保护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探寻人类、国家、民族的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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