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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宣传“非遗”,勿泄技艺秘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www.ccdy.cn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近年来,随着第一、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各省市级名录的陆续公布,我国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也陆续公开出版了一批不同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图书与光盘。这些成果的公开出版,不仅彰显了中华民族保护民族之根的决心与成就,也让中华民族子孙多方了解与感受到先人所遗无形文化的宝贵价值。但同时,万万不可忘记一个原则性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中的国家秘密保护。

    笔者所忧,或非耸人听闻。或有读者已经知道,同时进入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宣纸和景泰蓝,其核心技艺早在此之前已经外泄。

    1981年,几位日本商人以寻求帮助建立宣纸厂为名,来到安徽泾县纸厂要求参观。日商来后,第一天听取情况介绍,参观生产过程;第二天座谈,技术交流;第三天对生产宣纸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参观座谈过程中,日商不仅询问甚细,还索去某些原料,并以帮助化验为名,带走造纸所用井水。这样,日本人分文不花即拿到制造宣纸的全部技术。如今中国独一无二的宣纸,在日本已成“和纸”,广为行销,其身价据笔者书画界朋友介绍,远胜于宣纸。

    无独有偶。日本某首饰厂欲仿制中国景泰蓝工艺,但始终未能成功。最后他们用重金收买一个华侨,让其到中国窃取景泰蓝制作工艺技术。该华侨回到中国后,以代理商身份要求参观景泰蓝的制作过程。接待部门周到安排后,厂方殷勤接待,并让他参观工厂时,拍摄了全工艺制作流程。该华侨顺利完成日本人的任务后,日本也开始制作景泰蓝,并在国际市场上和中国竞争……

    显然,以上两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技艺泄密,给我们国家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且永远无法弥补!

    笔者发现,目前偶或接触到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保护的公开出版物,对于所涉国家秘密,显然毫无保护意识,有些技艺与流程一一详介,莫不完备。一旦流出国外,稍作践行,便可复制;稍加改造,便可成为他国“本土文化”,并可能危害我们的文化安全。

    当年中国宣纸与景泰蓝工艺的陆续外泄,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今天,如果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中,仍对国家秘密保护问题掉以轻心,我们必将继续吞食自种的苦果!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已在酝酿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笔者呼吁:其中宜适当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要素,并在相关条款中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中的国家秘密保护的责任与义务;在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正式出台以前,我们的地方、部门、单位与个人,在公开出版相关出版物时,当以《保守国家秘密法》为据,提高国家秘密保护意识,严格做到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忘保护国家秘密,保护国家秘密不误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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