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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思无邪”及其他(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艺术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就哲学的理解来说,“思(想)”靠“概念”,“名”是不可缺少的。“思无邪”意味着,所思之“名”,皆是“正名”,而不是普通的“名字”。孔子说:

“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阳货》)

孔子这句话,是理解古代诗(经)作用的根据之一。“兴”、“观”、“群”、“怨”说的是社会作用,“鸟兽草木之名”说的是知识作用,大体是对的;但是如果进一步再问何谓“兴、观、群、怨”,就不很详细,“鸟兽草木之名”大概也不全是说的自然的知识。“诗”固是一种教本,但可能不全是科学知识性的,而是社会政治性的,是人文性的。

“兴、观、群、怨”大概是一套礼仪形式,“兴”是“起(始)”,礼仪程式的开始,“观”是“陈示”,“群”是观者一起参与合唱之类的,“怨”也许是讥讽时弊,发牢骚的意思——在古代,对于不合“名份-名位”的事情进行批评指责是正当的行为,民人对这些“邪”事发怨言,是在位者须得听取的。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向着新朝的人难免也有批评,孔子为他们辩诬,当子贡问他,“伯夷叔齐何人也?”,孔子回答一语定性,“古之賢人也”,再问他“怨乎?-有什么可批评的吗?”,孔子曰:“求仁得仁,又何怨?”于是,在《雍也》篇里,孔子说的“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其中“不念旧恶”乃是具体到他们两位賢人身上的“仁”的标准,达到这个标准,别人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抱怨、批评的了。

兴、观、群、怨是一种礼仪,所以孔子才说,“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君王”以“诗”来款待客人和臣民下属,当不成问题;“事父”则不可以现在的小家庭来想象。现在的小家庭会有诗歌演唱卡拉OK,但不会是一种礼仪形式,而古代的家庭大概很大,可能是一个家族,这样“父亲”犹如“国君”,“事父”犹如“事君”。

接下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除了有明显的知识性意思外,大概也有社会政治的作用。古代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涵盖了人们居住的环境,涵盖了周围视野的一草一木,鸟兽草木也都被赋予了社会生活的意义,而并不单纯作“自然对象”观,“诗经”中的这些品类,也都有象征的意义。

诗的兴、观、群、怨具有礼仪形式的意思,当然并不像孔子研究、演习的“周礼”那样有固定的一套程式,所以有时它又和“礼”、“乐”分别开来说的,《泰伯》篇里空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大概又是一套更大的仪式过程,起兴是诗,继之以礼,以乐而告终。“诗”可以当作“开篇”,然后有一些礼仪,最后奏乐结束。

仪式-礼仪当然更有“邪”“正”的区别。鲁国的季氏就因为用了不合身份的“八佾”作乐起舞,被孔子斥为“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八佾》),“怨”就不“希”,而是“怨是用多”了。

“礼仪”是保证-帮助“正名”的,是“正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使“正名-已正之名”得以持久延续的一个重要环节。“诗”作为“(正)名”的存在方式,也是礼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点在孔子思想中也是明确的。

于是,在古代,诗、书、礼、乐似乎是完全相通的,都具有“传诸久远”、“子子孙孙永葆”的“神圣性”。“诗”是实现这种神圣性的方式之一。“诗”使“正名-令名”传诸久远。

海德格尔在1943年为写于1929年《什么是形而上学》一文所做的补充中说过,“思者述说(sagen,sagt)存在,诗人列举(神)圣物之名”[1]。

海德格尔说到“诗人”时用的是“nennen-nennt”,可以理解为:诗人是“神圣之物”的“命名者”;但并不是说诗人为这些事物另起一些特别的名字,而是意味着诗人将这些名字接纳到诗里来,列举出来,保存其神圣性,使之传诸久远,因而,“命名-nennen ”是为“叫出这些事物的名字-Namengebung-Namenaufruf”。

于是,孔子所谓“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也还有一层形而上的意思,这些名字并非一般常识之名,认识了它们也不仅是增加了常识,而是认识到那“久远”的-或许已经“失传”了的“名字”,学诗就能使之“传流”下来,使“失传”的事物-“名”接续下来,流传下来,正是意见带有神圣性的事情,因此,在孔子心目中,学诗不仅仅是增加常识-知识,而且是可以“事父事君”的“大事”。

“传诸久远”就是使之“有”“未来”。神圣之事物不仅有“过去”,也不仅有“现在”,而且更重要的是有“未来”。

“传诸久远”乃是“长存-永存”,所以海德格尔把“诗人”与“思者”并称,谓“思者”“述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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