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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百元消费券体现公共财政的担当勇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早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成都市政府将通过发放消费券的方式拉动内需。在昨日下午成都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民政局率先宣布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每人100元。这是国内首次向困难群体及优抚对象发放消费券。(《成都商报》12月12日) 
  每人100元,总价值3791万元,无论从人均量还是从总量来说,其实都不大。靠百元消费券能做多大的内需蛋糕?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因此,对成都市消费券的推出,笔者更看重的不是其拉动内需的能力有多强大,而是在此行为背后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之手所表现出来的,在非常时期给予底层生活的贫困群体以担当,济难解困的责任和勇气。
  鉴于今年中国经济社会形势的复杂性,公众对政府通过公共财政之手帮扶大众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歇,从广东省东莞市的向七类人群发放千元临时补助(坊间称之为“红包”)到现在成都市发消费券,将在诸如此类情况下政府及公共财政应当作何反应的问题,摆在了所有政府面前。虽然,前者是“红包”,后者是“消费券”,但还是可以感受到其中蕴涵的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和担当是一脉相承的。
  除了发放的资金数额不等之外,从操作层面上说,东莞的红包与成都消费券之间最大的区别是前者的不确定性和后者的确定性。东莞红包的发放群体中除了传统的民政惠顾人群外,还有低保边缘户,正是低保边缘户身份界定的复杂性,造成了领取人数的急剧膨胀局面——这也是东莞红包中最大的软肋。而成都市发放对象为2008年12月1日至20日前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三类人员,不存在领取人数的不确定问题,因此,在领取消费券上的周折要小很多。
  不过,东莞的红包发到个人手中后,怎么支配个人说了算。而成都的消费券“不能变现”,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商店”购买商品,这三个特点颇值得商榷。首先是不能变现的问题。前面提到其实靠这部分底层群体拉动消费是一件不靠谱的事情,而且对于这个群体的人来说,消费未必就是他们的第一需求,他们也面临子女教育、个人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因此,这笔钱如何才能花到刀刃上,恐怕当事人与政府官员之间的认识是有分歧的,为什么不能把是否变现的决定权交给受惠者呢?其次,是否应该有一个时效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消费虽然能够使统计上的社会零售额数字好看些,但是是否有将手段和目的颠倒的嫌疑?如果到截止日期受惠者没有消费,难道政府就能心安理得地不买账不成?因此,应该取消这个限制。第三,指定的商店问题。指定并没有错,但是如何保障商品质量价格事关这项惠民政策的成色有多高,因此,在指定商店上,应该提出硬性要求,防止特困户成为奸商算计的对象。
  当然,作为国内首次向困难群体及优抚对象发放消费券,在操作上没有经验,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都是可以理解的,关键是政府能够认真回应底层群众的呼声,既不能固守成规又不能自以为是,从内心深处改变施舍的心态,用周到的服务、内敛的姿态和积极的作为把好事办好,只有如此才能把中央“立足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补贴和救助力度”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高永峰 系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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