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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央视不必修改台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细读网上转载的《京华时报》有关报道,并不是标题所说的“教育部称CCTV台标不规范”,发声的是“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与“部”不可等同,就像国务院部委颁行的条规与国务院发布的法规二者的权威性位价不等一样。
  中国教育电视台今年起将台标由英文字母缩写“CETV”改为汉字的“中国教育”,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近日特地去函感谢,并在函中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包括央视在内的全国40%的上星电视频道的台标都需要修改”。可见:一、改不改是弹性的,而不是强制性的,如果是依法必须做的,语文司就不必对中国教育台特意发函表示“感谢(支持与合作)”;二、关于“包括央视在内的全国40%的上星电视频道的台标都需要修改”,是在去函中顺带“指出”,而非据法发函要求更改。

  教育部语文司的感谢函,用正面表扬的口吻指出“中国教育电视台的改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关于'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的规定。”请注意这个句子中“基本的”的限制词,也就是说,有关法规并不完全排斥引进外来新的用语用字,也就是说,央视台标等中英混合的用法并不违法,并不是非改不可。也许是出于公关修辞的礼貌,也许是说话留有余地的技巧,更可能是尊重教育部语文司对相关法规的解释权,央视避谈用字规范与否的问题,只是从可操作性方面“回应此事称,央视的台标已经延续了数十年,非常珍贵,不可能轻易更改”。

  我是旁观者,话可以说得直截了当些:央视根本就不必修改台标。道理很简单,语言文字本来有“历时性”,是发展变化的,只要“共时”的人们“约定俗成”,大家能明白并认可就行。

  可不是吗?数十年来,中外绝大多数人都认定了CCTV这4个“洋字”就是中国中央电视台,那又何必折腾它们呢?事实上随着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中国人早已习惯了汉语中夹带英文(字母)。最底层的打工者和市民,要坐火车,车次有T、K、D、L打头的字母,这些可以说是汉语拼音的缩略,相当于特(快)、快(车)、动(车组)等;那么汽车车牌编号呢,什么粤A(BCD……)、鄂A(BCD……),字母起的是序列号的作用;在城里坐地铁,出口指示牌有ABCD等,这时字母代表方位。再高一点层次,乘飞机的航班号,也是英文的,比如中国国际航空的代号CA(航空公司的代号我没搞明白,好像有点乱,不知为什么山东航空是SC,而四川航空是3C,而南航又是CZ)。其它如GDP、CPU、MP3等等英语缩略用法,T恤衫等中英文混合用语,已渗透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根本没有必要改回清一色的中文。

  媒体为什么要“放大”关于央视台标的话题,搞得好像教育部与央视两大家在较劲一般呢?我猜,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一是要题材“热闹”,俗话说的“看戏的不怕搭(的)台高”;二是涉及民族自信之类的话题当下特别容易在年轻人中得到反应。这两层都不是什么好心思。(作者:鄢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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