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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学术反腐亟待引入耶鲁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汀滢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上周末,网络上突现一封曾在北大任教的耶鲁大学斯特恩斯教授致其北大学子的公开信,揭露了其北大学生论文剽窃行为,称“这么多前途无量的中国年轻人认为要靠作弊才能成功,让我十分伤心。”(12月25日《成都商报》)

  斯特恩斯教授从其30年的教学经验出发,认为北大至少有半数学生存在剽窃行为,这种现象比美国或欧洲国家要多得多。当然,他的判断只是“经验之谈”,或者说是“一孔之见”。不过,学术不端行为在当今中国确实普遍存在,且呈现出代际蔓延之势。

  斯特恩斯教授认为“假如他们(注:指教授和行政官员)真的施以惩罚,剽窃决不会这么猖獗。” 显然,斯特恩斯教授是在以“耶鲁标准”衡量中国大学的学术生态。在“耶鲁标准”里,剽窃者将会在未来的人生中受到极为严厉的惩罚:研究生剽窃会被开除,没有学位;教员剽窃会丢掉饭碗。一句话,“在美国如果发现有人剽窃,此人的职业生涯可能就此毁于一旦。欧洲亦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诚实是信任与社群的基础,学术领域如果充满欺诈,就会变成“每个人与每个人为敌”的战场,那么就难以出现值得信赖、可供共享的知识,也就没有科学,从而没有技术。

  遗憾的是,中国的学术环境中所奉行的并非“耶鲁标准”,而是另外一种雷声大雨点小的“中国标准”。在这里,把整本书翻译成中文然后署上自己名字出版的北大社会学家,仅仅丢了行政职务,仍然保有教授职位和薪水;把从美国进口的芯片贴上“汉芯”标志骗取国家上亿元无偿拨款的原上海交大著名教授,居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应该是学术不端行为蔓延成风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笔者认为,为了纯洁学术环境,有效制止学术不端行为的泛滥和代际蔓延,中国学术界亟待引入“耶鲁标准”,让学术剽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作者:朱罗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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