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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为古代政治制度辩护体现了人文关怀和历史意识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华读书报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中华读书报》2010年4月14日刊登华东师大中文系罗岗教授的《成为一个问题的“专制”》,罗教授说,去年在《近代史研究》上,有两名学者就中国古代政体是否为专制展开争论,涉及台湾学者甘怀真的书《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的一篇文章《皇帝制度是否为专制》,这使他对这本书产生兴趣。 
  笔者就是罗岗的文章(以下简称“罗文”)所说的两位学者之一。因侯旭东发表《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质疑中国古代专制说,笔者撰文《质疑“中国古代专制说”依据何在?》(《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6期,以下简称《质疑》),指出侯文想象出中国人的自我东方化和自我殖民,未经充分论证就得出有悖史实的结论。 
  文中有一节分析侯文所赞同和引以为据的甘怀真。罗岗说我认为甘怀真的文章《皇帝制度是否为专制?》“只是一篇演讲,不是严格的论文,所以不能作为论据。”实际上,并不是我这样认为的,而是甘怀真本人这样认为,且明确说明:他的这篇文章是应钱穆纪念馆之邀所做的一个演讲,“非严格的学术论文”。所以才收为那本书(《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的附录(见该书第381页注)。 
  从文章本身来看,也表明他对“专制”问题缺乏严格的论证和研究。首先,甘怀真误读和曲解了梁启超,把梁氏的史论看作是政论,“有宣传意味”,因此断定由他大力宣扬的中国古代专制说是不可信的。分析梁启超的著作,可以看出,被甘怀真说成是政论的那几部著作实际上都是史论,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作了较深入的研究,而且与西方政体发展史作广泛的比较,完全符合历史的事实。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代专制说”才具有充分的说服力,从而为众多学者所接受。顺便指出,梁启超对专制的批判是根据史实作出的,并非如罗文所说是“赋予专制以负面意义”,将其“污名化”。 
  其次,甘文对中国古代是否有专制政体,也没有做基本历史研究,唯一的一个历史说明就是援引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华书局1982年版)中所举的一个例子:“传统中国并不是没有制君的机制,皇帝制度是受到规范的。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鲜活地描述明万历皇帝如何成为一位‘活着的祖宗’。”(甘书第388-389页)问题是,对万历皇帝个人行为的某种暂时限制,是否就能证明整个皇帝制度受到规范?万历皇帝这一个简单的事例,是否能证明中国历史上几百名皇帝都受到同样的制约? 
  进一步看,黄仁宇并没有否定中国皇帝的专制。在《万历十五年》中,就有多处对皇帝专制的描述(《质疑》一文已有举例)。甘文还说,中国的皇帝不能创造法律,不是立法者。而事实上皇帝不仅拥有立法权,而且其所说的话和发布的诏旨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朱元璋一个人就制定了10多部法,不仅如此,他仅凭一纸诏书《废丞相大夫罢中书诏》就将实行了千余年的国家制度——宰相制一举废除。皇帝可以任意立法本是很平常的事。因而笔者在《质疑》中写道:“如此看来,这样一篇既不严谨也缺乏说服力的非学术文章,却被侯文用作立论依据,似乎有欠考虑。”并不是像罗文所说“不能作为论据”。 
  笔者对甘怀真及侯旭东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这几个问题上,因为这些正是他们质疑中国古代专制说的主要依据。然而,罗文对笔者所论述的实质性内容避而不谈,却只是重复甘文的质疑。 
  罗文说,“就我个人的阅读,书中两点很重要。第一,指出用‘专制’来指称中国几千年的统治,是有疑问的。”在这里需要弄清楚,究竟有多少人质疑“中国古代专制说”。最重要的,是看这种质疑是否有根据,是否经过严格的论证。据笔者在《质疑》中的分析,目前我们所知道的公开和明确(即以正式学术论著)质疑中国古代专制说的中国学者似乎只有三位:钱穆、甘怀真和侯旭东。后两者基本上没有做历史学的论证,所以其观点难以成立。钱穆尽管作了某些论证,但是这种论证缺乏说服力。罗文说:“这个问题,作者是从钱穆那儿接续过来的。在《国史大纲》里,钱穆批评了将中国几千年的皇权统治简单地归纳为专制政治的看法。”然而,钱穆的批评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正如陈勇《钱穆传》(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说的:“钱穆反对革新派把中国传统政治简单化,不无合理处。但是他得出的自秦以来两千年的专制社会并非专制的结论却不能为我们所赞同。……他仅仅看到了历史的表象(相权、台谏制、监察制、封驳制对君权的某些限制),却未能触及到历史表象背后的本质真实(实为君主专制、独裁)。”(该书第264-265页)这一评价应当是准确的。 
  罗文又说:“甘怀真认为,历史研究中最大的问题,首先在观念层面上,很多概念研究者不加反省地拿过来使用,并且建构出相应的历史真实。”在他看来,中国古代专制制度以及专制的历史事实,是根据“专制”这个概念建构的,而“专制”这个概念已被梁启超赋予了一种负面的含义,所以中国古代是否专制是成问题的。这种说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笔者在《质疑》一文中,列举了许多学者对中国古代专制制度的长期和深入的研究,难道这些研究都有问题?或是如罗文理解,根据一个不正确的概念建构相应的历史事实的结果吗?这样质疑近现代知识分子的研究成果有何依据呢? 
  罗文通过对甘怀真的推崇,一方面表达了他本人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肯定,另一方面则是否定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批判专制、追求民主的历史功绩。文章的结尾便足以令人震惊:“做古代政治史研究的人很多,虽也做得很专门,但很少像甘怀真这样,有一种历史意识和人文关怀在其中,让人读后得到很多启发。”笔者对此感到困惑不已:百年多来那么多人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史,大多数都没有人文关怀和历史意识吗?包括梁启超、严复、章太炎、吕思勉、吴晗、费孝通、徐复观、杨宽、瞿同祖、顾准、黎澍、李慎之、刘泽华等知名学者在内的众多学者,难道都不如一个缺乏基本研究的甘怀真?历史学的原则是“论从史出”,用事实说话。然而罗文既没有说明“做古代政治史研究”的“很多”学者如何缺乏“历史意识和人文关怀”,也没有说明甘怀真的“历史意识和人文关怀”究竟表现在哪里。 
  如果说,《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的“附录”直接质疑中国古代专制说,而正文是以十分委婉的语气和迂回的手法透露一种观念,即中国古代的皇权统治是充分合理的。《从唐律反逆罪看君臣关系的法制化》一文中说:“皇帝作为社稷之主是为人民祈求安定的生活。皇帝作为天子,乃天人的中介;如果君位安定,自然的秩序得以运行,人民的生活才得以安定,不致遭水旱灾和饥荒。一旦有人欲侵害皇帝位,使君臣秩序遭破坏,天人关系也随之崩解,人民的灾难也应运而生。”(第233页)他认为就法制史而言,唐律的这一理念是有积极意义的。“它蕴含了当代人的文化理念,也构成了法制正当性的来源。”(第259页)甘怀真对唐律的现代化诠释是很值得怀疑的。“天”的存在绝不是现代的文化理念,说皇帝是天人的中介,代表天对人民实施统治,实质是统治者为自己寻求政权合法性的依据。唐律是唐太宗责成大臣制定的,当然要表现统治者的意志。把这种欺骗人民、有助于统治者镇压人民反抗的理论说成是“蕴含了当代人的文化理念”是站不住脚的。应该看到,就“天人关系”来说,还有一种根据儒家“天人感应”思想形成的“天谴论”,认为天灾人祸是统治者“失德”,引起上天的谴责和惩罚,所以皇帝应该检讨自己的过失,向“天”请罪。这种理论是儒家学者试图约束统治者行为,反映了他们追求合理社会统治的的政治理想,应该说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甘怀真不加分析地接受古代统治者“法制正当性”的理念,用“现代化”的诠释使之合理化,罗文却将这一做法视为“历史意识和人文关怀”的体现,对此笔者无论如何都不能苟同,相信绝大多数人也不能够认同这一论断。
      作者:黄敏兰(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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