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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叫我如何去信任(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如何构建我国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
——社会转型打破了我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机制,但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尚不健全。构建我国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既需要借鉴西方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也需要从中国传统社会信任机制中寻求智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已然走出传统社会,处于转型期。在这种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传统社会的信任机制已被打破,但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尚未健全。当前,如何构建我国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已成为一个紧迫课题。
一些学者认为,虽然我国传统社会的信任机制已被打破,但仍然在许多方面变相地发挥着作用,许多人还是习惯于利用熟人关系来办事,而忽视法律、制度的作用,这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障碍。这种建立在熟人基础上的信任机制危害很大。首先,它不是基于在“陌生人社会”中所需要的普遍主义原则。从长远来看,这不利于“陌生人社会”中信任关系的扩展,而一旦“杀熟”成为普遍现象,甚至会引发更大规模的社会信任危机。其次,它不利于制度建设,并导致腐败问题、裙带关系等。最后,它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一些学者认为,构建我国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关键是要彻底消除传统“熟人社会”信任机制的消极影响,构建“制度化信任”。因为现代社会是高度制度化的社会,制度环境是每个人最重要的生活环境。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绝大部分社会资源都是按照制度所确定的规则配置给个人的。在现代“陌生人社会”,只要人们树立起对制度的信任,就能建立起对陌生人的信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这是构建我国现代社会信任机制最长远、最基本的对策。
另一方面,一些学者认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相关法律制度难以在短时间内非常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因此,我国现代社会信任机制的构建仍然需要传统社会信任机制中“人格化信任”的支撑,需要道德力量的约束。我们可以也应该借鉴西方现代社会的信任机制,但不能照搬,而是应该循着中国社会自身的发展轨迹,从自身的“传统”中发展出自己的“现代”。而且,随着人际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当代西方的人际关系也开始由比较死板的合同关系变为一种夹杂着人情的托付关系。这对当前我国信任机制的构建也是一种启发。在建立现代制度化信任机制的过程中,传统的人格化信任机制仍然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
一些学者还就构建我国现代社会信任机制的具体举措进行了探讨。比如,一些学者提出,应建立信用信息公开机制。政府、公用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信用体系的各个主体,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在保护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以不同的形式公开在行政管理和业务活动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一些学者提出,应培育信用产品供求机制。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公开的信用信息,加工出信用产品,提供信用服务,形成信用市场的供给。市场主体通过运用信用产品,作出理性决策,规避市场交易中的信用风险。还有一些学者提出,应形成信用惩戒和褒扬机制。通过媒体加强对违法失信者的曝光和对诚实守信者的宣传,通过法律加大对违法失信者的惩处。(朱佩娴 叶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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