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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判人生死”法官成立“桃花诗社”(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法制周末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生存,还是死亡

莎翁笔下的句子,至今令人苦思。而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这却是负责死刑复核的法官们每日必须作出的选择题。

但就是这样一群“判人生死”的法官,在繁重而压抑的工作中,孕育出了诗意的花朵。

诗歌蕴含的情感与想象总让人感到生活的美好,爱诗的人对生活与生命的感悟更加多姿多彩。掌握着“生杀大权”的法官们经过诗情画意的浸润,都会更加热爱生命,由此而知,在他们敲响的“惊堂木”声中,一定流露着“十二万分”的谨慎。

2009年桃花盛放时,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成立了一个“桃花诗社”。

如今,又是一年桃花开。“桃花诗社”依然活跃。“我们可能写得不好、不专业,但写的都是真情实感。”

春天的温暖、生命的希望、对生活的无比热爱……

这是桃花的象征所在,也是“桃花诗社”存在的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二区大楼11层的厕所正对面,如今已成为一个人气颇高的地方。

从2009年4月开始,一个名为“桃花”的诗社中的诗人,将他们的诗作贴在这里的公示板上,几乎每季度更新一次。经过者只要目光落到了这里,大都会驻足赏析一番。

华北大地的一个平静山庄

过年的喜庆开始弥漫、荡漾,

一名普通农家妇女

还为外出打工的儿子准备好了结婚用的喜房,

企盼儿子快快归来做新郎。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

等来的是儿子被人杀死的噩耗!

……

法庭上,法官查明被告人家中没有财产可供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不再进行。

当亲友们准备提出杀人偿命的请求时,

她摇头了。

法官询问她的意见,

她缓缓站起,擦泪道出:

我的孩子没了,就别让别人再失去孩子了!

……

被告人失声喊出“妈妈”!

惭愧驱使他甘愿行孝膝前,

幡然悔悟!悔肠!

这是桃花诗社第七期诗刊中的一首叙事诗,作者叫席建华,近来被行“注目礼”的次数不少。“哎,这首诗有真情实感,不错。”、

这首诗也多少透露了桃花诗社成员的另一个身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而他们的工作似乎与“诗”相去甚远,甚至有些令人望而生畏———“死刑复核”。



作者:高欣 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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