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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百度对错,不是商业模式好坏之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早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李天伦   
  最近,无论是央视的批评报道,还是《南方都市报》的社论,都传递着对竞价排名商业模式的强烈反对。事实上,这种声音在如今的网络上也十分普遍。然而在我看来,商业模式和具体的经营行为是有区别的。百度是一家互联网经营公司,搜索是它的技术和经营手段,竞价排名是其商业模式。而商业模式,本身并没有原罪。作为一家经营性商业企业,只要具体的商业行为不违法,百度完全有自由选择任何商业模式。竞价排名无非就是拍卖模式在互联网特别是搜索上的应用。
  我们拒绝的,不应当是某种商业模式,无论它是科学还是落后。落后的商业模式,自有市场进行淘汰。竞价排名模式,虽早在2002年就被美国搜索业彻底摈弃,但这种模式在中国还有市场。据报道,今年第三季度,百度以竞价排名为核心的网络营销收入9.182亿元,占总收入的99.9%。如果哪一天,竞价排名的收入少了,我想,不用反对,百度自然会把它摈弃。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反对的,应该是那些违法的商业行为。如果百度提供了虚假广告;采取胁迫手段,显示或屏蔽某个信息;存在商业欺诈行为,法律可以对其惩罚。但是,应当明确的是,作为经营性企业,只有合法经营的义务,除此以外,不应该人为地给它强加其他义务,哪怕以社会公正的理由也不行。
  然而,反百度的舆论认为,百度人工干预搜索结果有违网络公正。我不这么看。事实上,这是强百度之所难。一般情况下,我们只要求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正。然而,百度只是一个经营性公司,它本身并不具备,也没有义务维护社会公正。
  仔细研究反百度者的言论,不难发现,它们都想当然地赋予了搜索引擎公正、独立的属性,或者想当然地把百度的商业服务偷换成公共服务。通过反百度去寻求网络公正,只能说是缘木求鱼。
  信息的公正和独立,远不是依靠技术手段就能达到的。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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