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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明清浙东学术对儒家和谐文化的传承和创新(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国学文化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一、王阳明对于儒家和谐文化的传承和革新 
   


  以往,人们以唯物唯心的观点来评判王阳明的学术思想,将其归之于唯心主义而加以否定。所以,阳明心学在当代人的视野中是变了型的。其实,阳明心学作为儒家文化在明代的重要学术文化的流派,其最大的成就在是丰富和发展中国儒家文化的“和谐文化”上。 


  “致良知”是阳明心学的核心思想。王阳明曾把自己的“致良知”学说最终归结为“万物一体之仁”的思想。而“万物一体之仁”是最能表现其学说的儒家“和谐”文化特色的。王阳明在其阐述“万物一体之仁”思想的《大学问》中,开篇即说: 


  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就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① 


  《大学》作为儒家政治伦理学说的一部经典,阳明之前的论者常以“大人之学”为解,把“大”解释为“正”,即标准、楷模之意;“大人”即为人们的楷模。王阳明则解《大学》的“大人”为“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之人,以为“大人”即圣人,圣人以万物为一体,天下为一家,国家为一身,而不“间形骸”、“分尔我”。他这种解释,表达的正是儒家自孔子以来以“仁”为核心的社会“和谐”理念。王阳明生活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的明代中叶,提出所谓“万物一体”、“天下一家”、“中国一人”的思想,是儒家“大同”思想在当时的一种新说法,其指导思想的出发点是:试图通过寻找道德教化的新途径,不仅要“破山中贼”,而且更要“破心中贼”,实现社会和谐,意欲在多灾多难的明代社会推行和创新儒家的“和谐”理念。 


  王阳明的所谓“天地万物一体”之仁,就是视天地万物为一生命整体,将自然界的万物视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象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它,保护它,不要使它受到伤害。因为每一物都体现了天地之“生意”、“生理”,每一物都有自身的价值,因而应当受到尊重,受到爱护。人类自身不仅要生存,而且要使物物“各遂其生”、“各顺其性”,这才是仁的真正实现,才是“天地万物一体”境界。 


  王阳明“万物一体之仁”的说法虽然是从宋代理学家这里接受过来的,但他要把它来作为自己推进“社会和谐”的指导工具,是需要对它作理论改造的,因为他们所面对的社会现实和历史使命是大不相同的。宋儒所面对的是如何维护既定的封建等级制度的长存久安,所以他们的学说重心是在说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如何的不同,论证社会阶级分层的合理性,从而保持所谓的“社会和谐”;而王阳明面对的则是明代社会各阶层对立日趋激烈、社会动荡的严酷现实,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他要倡导社会和谐,就不能把自己学说的重点放在论证阶层等级差距的合理性上,而是恰好相反,要竭力说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如何的相同,从而淡化这种区隔,调和这种对立,实现所谓的“社会和谐”。
 

  正因为有上述所说的差别,所以,王阳明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最富创造力的思想家,针对程朱理学在维护封建“和谐”秩序上的失效,为了重建封建统治秩序,他对“天地万物一体之仁”思想作了新的诠释,在“天人合一”、“人我合一”、“身心合一”等儒学“和”文化的基本观念上,形成了和程朱理学绝然不同的思想学说,在传承儒家以“仁”为核心的和谐文化中创建了以“致良知”为核心概念的心学理论体系。 


  首先,王阳明以“致良知”来阐发体现“万物一体之仁”精神的“人我”关系,对什么是理想社会“和谐”的治理模式提出了新见解。 


  程朱理学和阳明心学对于理想社会“人我”关系的基本看法,都是以先秦儒家的“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作蓝本的,但如何达到这种美好的境界呢?王阳明和宋儒有不同的解答。 


  宋代理学认为,理想社会的人际关系是这样的: 


  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② 


  他们把天地比作父母,认为人生于天地之间,自应把万民看作同胞兄弟,把万物视为同伴和朋友。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人都尊长慈幼,同情、爱护病苦、残疾、鳏寡、孤独者;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没有矛盾和争讼。显然,在宋儒们看来,人类社会和谐的根据不在人自己身上,而在外在的“乾坤”即“天理”这里,因此,和谐的社会是依靠君主和大臣按照“天理”来精心治理的结果,所以,要实现太平盛世,就要“存天理、灭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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