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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学者:谁是大众文化中的那个“大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辽宁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编者按 2010年10月至11月间,本报的“思想平台”专栏推出了有关大众文化问题的讨论,刊发了7篇讨论文章,对什么是大众文化,大众文化与群众文化、通俗文化的区别,大众文化的特征,如何提升大众文化的品位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日前,我们又收到中央党校教授范玉刚写来的关于大众文化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更加明晰地将大众文化中“大众”的由来、构成以及在不同语境下这一概念展示的内涵的复杂性表述出来。他认为,大众文化之“大众”是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这些为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所滋养的群体以其欲望诉求和巨型想象在取得经济优势后,又极力在文化上、审美上取得“合法性”的明证策略。大众文化披着大众化的外衣,却把真正的大众排除圈外,置若罔闻,这就是“大众”概念的复杂性所在。 
  进入新世纪以来,大众文化风靡,成为中国大都市进入消费社会的表征,而裹挟了众多趋之若鹜的追逐时尚的年轻人。其力量之强势不但改写了文化的版图,还重构了当下文化发展的格局。如何领会这种新兴的文化形态,其确切内涵是什么?它与通常所理解的群众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通俗文化有何不同?本文尝试着做一辨析,简言之,此“大众”非彼大众也。 
  当下语境中的“大众”与“大众文化”,早已脱出世俗规定而有其特定意味和内涵。所谓“PopularCulture ”(大众文化)之大众绝非世俗意义上的“themasses”(通常意义上的民众或群众),它不是我们耳熟能详的革命话语中或革命史叙述中,作为新中国主人的阶级意义上的“人民大众”;也不是传统意义上被主流社会排斥的草根阶层的“底层民众”,其确切所指应该是市场经济大潮中“涌现”出的特定消费群体。可以说它是一个消费的概念、文化学的概念。 
  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新大众的含义不断获得确指,并有力地配合了社会结构中一个以中等以上收入为主的新富群体的崛起。尽管就全国而言,新崛起中间阶层的人数相当有限,但在当下中国都市中,新崛起的中产阶级的人数还是占相当比例,而且具有很强的消费实力。在此,别有意味的“大众”作为“成功人士”的表征,不仅具有经济学更有着社会学、文化学的含义。这个群体的生活方式已显现于都市空间中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主宰下,“新富人”阶层被奉为生活偶像,并对社会其他阶层产生强大吸引力。就此意义而言,“大众”的命名事实上有着一种价值判断的意味,一种身份的自我表征。 
  回顾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的“大众文化”的发展,可以发现在不同研究者视野中 “大众”的含义迥异其趣。在法兰克福学派如阿多诺等人的视野中,“大众”(mass)是现代社会组织和意识形态将公民非个性化、统一化的结果,是一种固定不变、单质的群体。而英国伯明翰学派则吸收了法国罗兰·巴特、德塞图等人的思想,坚持认为“大众”的内涵不是固定不变,也不是单质的整体,它代表的是一种价值、一种相对的立场,所谓“大众”实际上包含了各种各样由具体利益关系、政治立场和社会联系形成的群体,是一个杂多异质的关系组合,为此他们用“people”来代替“mass”。 
  在北美学派的费斯克眼中,“大众”是一个积极的能动的受众,是一种“集体性对抗主体”和“流动主体”。大众文化的消费者不能控制它的生产,但可以控制它的消费。他们可以通过某些策略,从占支配地位的文化体系中夺取某些局部胜利。此外,大众之间的各种关系极为杂多异质,具体的人群喜欢谁或不喜欢谁,与谁的利益一致或不一致,总是处在不稳定状态,其间复杂交织的利害关系不是“对立”能定位的,这就形成了大众主体的流动性。流动的主体不仅关乎与谁一致,更关乎与谁对抗。因此,在理解“大众”的命名时,“对抗”而不是“受控”的意义更为关键。可见,随着语境的变化,“大众”的概念不断流动——固化——再流动,正是在这种动态的变动不居中,大众展示出不同语境下内涵的复杂性。 
  在当下市场经济中,大众常常被界定为文化消费者。大众身份的重新界定证明,强大的市场体系正在深刻地改造所有的社会关系。市场的冲击重构了社会结构的版图,伴随市场凸显的别有意味的“大众”契合了新阶层的崛起,表情复杂多样的“大众”获得新的规定性,它是时尚的、流行的、动态的、匿名的、非实指的、游牧的、年轻的,又带有某种不确定的具有主体意识的消费者,它以价值设定的平面化、肉身化和动感化来追逐当下的时尚,它以追求引领生活时潮和“审美”趣味为表征,在被形塑和被制造的“消费意识”和“视像”中求证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形象。在现实性上,“大众”是被知识分子、艺术家、文化媒介人和市场依据当下现实存在“生产”出来的,但这种人为“生产”和“制造”却与现实中中产阶级自我想象和欲望诉求相吻合。就此而言,“大众”的命名虽有特定性,但不特指固定的某些人,其内涵与“大众文化”互动生成,指在某一特定时刻是否受到所谓 “大众文化意识形态”(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支配为评判尺度。也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大众”和“大众文化”具有生产的互为性,价值的相互指涉性。只要此时参与大众文化实践都可以被视为“大众”,在此意义上它又裹挟了那些俗文化参与者意义上的“民众”,并在一定程度上也渗透到高雅文化的精英层面。 
  因而,在现实中我们看到,虽然流行的大众文化的消费主体(核心)是新崛起的中间阶层,但它又裹挟了所谓的底层民众和精英阶层,特别是在文化活动中,它披着大众化活动的外衣,越发变成全民性的了;同时,因这种流行文化的强势,使得原本自娱自乐的通俗的群众文化活动,也借用或者挪用了某些大众文化的策略,甚至造成吸引眼球的“轰动效应”,这就使得原本不同质的两种文化形态日益混淆,甚至在不明就里的参与者眼中其界限是模糊的。而就其生成性而言,这两种文化活动也有其相近性,变化的是其发挥作用或流行的语境。譬如,东北二人转,作为自娱自乐的乡间文化活动,它是通俗的群众文化活动,但它作为赵本山演艺集团的文化品牌搬进 “刘老根大舞台”,经过商业包装和市场营销,成了赚钱的文化产业时,则成了流行的时尚的大众文化。其消费者就不是坐在炕头上抽着烟的老百姓,而大多是出手阔绰的新大众——中间阶层,面对着几百上千元的票价也要潇洒听一回。 
  通过如此辨析,我们可以领会大众文化之“大众”恰是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这些为消费主义意识形态所滋养的群体以其欲望诉求和巨型想象在取得经济优势后,又极力在文化上、审美上取得“合法性”的明证策略。大众文化披着大众化的外衣,却把真正的大众排除圈外,置若罔闻,这就是“大众”概念的复杂性所在。 
  范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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