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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专家谈司马台长城综合开发:迁村民不利于文化传承(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人民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编者按:2010年6月17日,司马台长城景区因升级改造关闭,司马台村的村民也搬离长城脚下。至今已接近两年,司马台村的回迁房即将建好,村民不久后将搬进离原村庄四五公里处的新房,不再迁回原址。长城景区的升级改造进展地如何了,村民搬离长城会不会影响长城文化传承?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司马台长城景区,并采访了中国长城保护专家。



“中国长城是世界之最,而司马台长城又堪称中国长城之最。”这是已故著名长城专家罗哲文教授对司马台长城的赞誉。司马台长城始建于明洪武初年,又经蓟镇总兵戚继光和总督谭伦加固,因其山势陡峭,风景奇绝,为背包客和户外运动爱好者所青睐。

据媒体报道,2010年5月,密云县政府与中青旅达成合作意向,决定深度开发司马台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同年6月17日司马台长城景区关闭,司马台村村民收到一封劝导搬迁的公开信,陆续搬离司马台村,到古北口村或者其他地方租房居住。

截至目前,景区尚未恢复开放,搬迁的村民也将远离旧址回迁。对此,中国长城保护专家吴梦麟研究员和中国长城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吴国强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一致表示,长城旅游开发应恢复周边的原环境,而不是建设楼堂会所,周围村民属于长城文化的一部分,搬迁不利于长城文化传承。

长城改造不应过分“商业化” 应做到“修旧如旧”

上世纪80年代的司马台长城维护加固工作,以保留残损颓旧的外貌为原则,整体环境也与长城相互辉映,没有新建的楼堂馆所。当时的修复工作曾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赞誉。

中国长城学会常务副秘书长吴国强告诉人民网记者,自从《长城保护条例》2006年9月20日公布,同年12月1日施行以来,破坏长城的现象受到遏制,各级政府对借旅游开发对长城破坏的行为进行了严惩,长城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

“保护长城最主要的是要遵守长城保护条例和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中国长城保护专家吴梦麟研究员向记者表示,对于长城保护,当地文物主管部门要负起责任,与旅游部门共同维护,保护好是前提,开放是目的。

吴梦麟告诉记者,文物有三大价值: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长城包含了这三方面内容,是我国最大的不可移动文物。对长城进行考察调研,是保护长城的基础工作。长城本身是一个军事体系的载体,不能简单认为长城就是城墙,要对长城进行整体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合理开放。有些地方长城已经对外开放,也有些有安全隐患,还不具备开放条件。

在走访司马台长城景区及周边村镇时,景区门口保安和村民皆告诉记者景区内在建酒店等旅游设施。对此,吴梦麟认为长城是不可移动文物里的古遗址,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点,应有保护的区域,展现景观,还其历史原貌的真实性。吴梦麟说:“现在申请世界遗产,首先这组文物得具备真实性,完整性。比如明十三陵,最早申请世界遗产没有入选,就是因为建了很多设施,后来花了很多钱拆掉以后,才申请成功。旅游景点要赚钱这种观念本身就不对,设施是为了服务,但是要简化,有文物才能吸引人,而不是靠服务设施。”

“将长城完全商业化,是与保护长城的初衷相悖的,长城就是战士守卫的地方,不可能有宾馆等豪华建筑,建设楼堂会所会误导子孙后代。”吴梦麟说,要保护长城,就是要把现状保护好,像司马台长城,是堡子,堡子里头当年也有规划,有街道,能适当简单复原最好,当年的老房子可以加以保护利用。如平谷的将军关里有十字街,天津黄崖关有八卦阵。

  “文物修复很重要的标准就是‘修旧如旧’。” 吴国强告诉记者,改造时要“看建筑风格,楼堂馆所肯定不合适,如果按照古代风格,不影响景观,和长城相一致,比如建的酒店和原来的村庄一样,和原来的环境一样,不影响长城的外观和历史面貌,应该还是可以的,如果盖的是高楼大厦,肯定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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