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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高雅与通俗,各走各的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商业化甚浓的文化市场,使以传统音乐为主的民乐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如何使民乐能够在文化市场中得以生存并良好发展,是人们关心的重要问题。由于文化市场的形成,那只“看不见的手”在对商品进行选择时,民乐有没有被选择的可能?被选择才有票房,被选择才能进入市场。但是,票房从来就像是压在人们心头的一块石头,既挥之不去,又沉重难忍。民乐要在市场上生存,其生存的条件和手段是什么?就文化市场而言,有听众才有需求,有听众才可能形成市场。所以讨论民乐在文化市场中的生存问题,必须把握好民乐的艺术标准,把握好民乐雅俗尺度,进而明确民乐的市场定位问题。
现在的民乐与传统意义的民乐不同,它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艺术音乐”为基本定位的音乐门类,大多数作品或表演形式有明显的“高雅”特征。近些年来,借鉴“通俗音乐”的音乐创作或表演形式,也有了明确的“通俗”性质,并且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应。正因如此,民乐的定位更应当明确:说“雅”则按“雅”说,谈“俗”则以“俗”论。雅俗不论,良莠不分,对民乐的艺术价值无从判断,对民乐的市场定位也无从评价。
“雅”可以说是艺术上的高雅。高雅的艺术作品或演出形式,大多并不以形式上的“通俗”为主要特征,反而都有“非俗”的倾向。高雅与通俗在本质上并不见得对立,但却有市场需求大和小的区别。凡是艺术精品,其本身都有非“大众”所喜爱而在“小众”中生存,以“小众”为其服务对象的特点。正是这“小众”所代表的文化价值和文化取向,标志着艺术精品的艺术品格,也确定了艺术精品的价值定位,甚至代表了国家或民族的文化价值。
“俗”可一般地表示“通俗”。通俗的艺术作品,内涵多浅显而容易理解、形式上直观而容易被接受,因而也容易得到更多听众的认可。如欧美的通俗音乐,大多是在某种固定的节奏音型和相对固定的和声语言的基础上,配上具有地方特色的曲调,加之有特色的音色处理,再用有个性的唱法渲染。这些音乐多有激情四溢、活力迸发的特点,受众以青年群体为主。欣赏这样的音乐,不需要太多的音乐知识和艺术修养,也不需要太多的音乐鉴赏能力。只要对特定的节奏有感觉,对特定的曲调能产生共鸣,这种通俗音乐就能被接受、被欣赏。当某个歌星或某个音乐团队得到一定程度的社会认同,文化的消费就开始产生,文化的市场也得以形成。
至于能得到“雅俗共赏”美誉的艺术作品,不但要能够赢得大众的认可,而且质量也要在精品之列:作品一方面要有高雅而深厚的艺术内涵,另一方面又要有通俗而易接受的表演形式,否则不可能达到“共赏”的目的。这说明高雅与通俗并不对立,在某些时候亦可互通。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达到这两方面要求和标准的作品数量不多。雅俗并不能共赏,雅俗之间的差别也十分鲜明。进入市场并有广泛市场需求的民乐作品,多有“通俗”的属性;市场需求较小,品位较高的民乐作品,往往因其受众面小而离市场较远。否则,就不会有“下里巴人”和“阳春白雪”这两个分属不同范畴的成语了。
因此,民乐的市场需求取决于作品或表演形式上的通俗程度。近几年来取得较好市场效应的民乐表演团队的成功原因主要在于它们表演的通俗形式,而不在于作品和表演的艺术品位。得到市场青睐甚至追捧也主要因其“新颖”的形式,一旦不再被市场认可时,其在市场中的生存价值也不复存在。因而,以新颖的形式在市场生存的时间都是有限的。至于极少数能有较长时间的市场效应,除了形式外,主要就是其自身的艺术魅力所起的作用了。国外能长期有通俗音乐市场、有一席之地的团队或个人,都有其自身特有的“艺术品位”。有市场并能长期生存的通俗音乐,其价值首先是其艺术品位,而不是简单的票房。
如果以单纯的票房来衡量民乐的艺术价值,那将是缘木求鱼、本末倒置的。可以说,雅有雅的意义,俗有俗的市场。二者的任务不应对立,二者的目的也不应混淆。能有长期市场效应的通俗音乐,其内在的艺术价值不能忽视。在一定意义上,票房不高但艺术品位高的作品或表演形式,主要体现的是其文化价值。对民乐中的“高雅艺术”,不但不应将其简单地推向市场,还应当呵护与扶持。如果要它们取得市场的认可,就应结合市场本身的需要,并在形式上有所创新。创新的目的不在于过度包装,不在于迎合市场,而在于让更多的听众接受。追求市场效应,不太考虑文化价值,是通俗之路的一种方式。要使通俗性质的民乐能有长期生存的可能,唯有提高内在的艺术质量。高雅与通俗,能结合则结合,不能结合则可以各走各的路,在“文化价值”和“市场效应”中各得其所,体现各自的不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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