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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傅佩荣谈孝:做子女的少生病也是一种孝顺(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辽沈晚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孝顺要把父母的善行延续下去
孔子谈到孝顺,除了要有真诚的情感之外,礼制也是必须要遵守的。
孔子对于礼的重视,连孝道都包括进去,他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父母活着的时候,依礼的规定来服侍他们;父母过世后,依礼的规定来埋葬他们,依礼的规定来祭祀他们。
孔子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当时鲁国由孟、叔、季三位大夫把持朝政,经常违礼僭礼,做出很多不合礼法的事情来。譬如孔子的学生冉有给季氏当总管,季氏想去泰山祭祀,孔子让冉有劝阻,因为这是违背礼制的事情。只有天子和诸侯才有资格祭祀泰山,季氏身为鲁国大夫,此举属于僭越行为。结果冉有说他劝不了,孔子非常失望。
此外,孔子认为,孝与礼的关系还表现在: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观察一个人,要看他在父亲活着的时候选择什么志向,在父亲过世以后表现什么行为。如果他能三年之久不改变父亲做人处事的原则,就可以称得上孝顺了。很多人问,如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万一父亲的原则是不好的,怎么办?应该立刻改过来,为什么要等三年才改呢?反之,如果父亲的原则很好,三年之后为什么要改呢?可以接着做下去啊。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每一对父子的性格作风不同,“父之道”的现实情况也十分复杂,“三年无改父之道”是基于此的一种稳健做法。譬如父亲喜欢救济孤儿院,我喜欢救济养老院;父亲过世三年之内,我是继续照他的意思救济孤儿院呢?还是按照我的想法,把钱捐赠给养老院?孔子认为,恐怕你还是要照着父亲的习惯继续做三年,为什么呢?避免让原来受他照顾的人感觉失望。你可以做满三年之后,再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改革。
以孔子的学生曾参来说,曾参的父亲年纪大了,他伺候父亲每顿饭都有酒有菜。用完餐之后,他问父亲,剩下的饭菜要给谁?父亲说,这次给隔壁的张家吧。曾参尊重父亲的想法,让父亲有安排剩饭菜的自由,让他感觉到自己虽然年纪大了,但还是有能力帮助更穷困的人,这说明曾参很孝顺。等到曾参自己老了以后,他儿子奉养他就不一样了。每顿饭也是有酒有菜,但是吃完之后,不再问他该把剩下的饭菜怎么处理。他问,还有剩的吗?儿子说,没有了。为什么?嫌麻烦。但是孝与不孝的差别就在这里。曾参侍奉父亲时,让父亲照顾穷人的愿望得以实现,曾参的儿子奉养他时,就忽略这一点。当然我们也可以说曾参自己很孝顺,却没有把自己的儿子教好,这是另一回事。
所以,孔子谈到孝顺,除了要有真诚的情感之外,礼制也是必须要遵守的。这样一来,人的行为才不至于“过度”,也不至于“不及”,各种情感才能“发而皆中节”,有分寸。
傅佩荣,当代华人世界一流国学研究专家,美国耶鲁大学哲学博士,现任台湾大学哲学教授。 2009年6月,他在央视《百家讲坛》主讲《孟子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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