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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文化发展 抓产业的同时不能忘了精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1月24日,浙江省委外宣办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未来3年内,浙江省将重点培育100家文化企业,遴选出20个文化产业园区进行重点拓展,并帮助20家左右的文化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
浙江能有如此规划手笔,当然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及其释放出来的市场活力密切相关。改革的春风赋予了文化产业欣欣向荣的良好势头,也为众多文化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仅去年,我国在海内外上市的文化企业就多达16家,比过去十年上市的总和还要多。
当然,在看到光明前景的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文化产业的壮大只是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一部分,不能代表全部。前不久,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局长童刚表示,2010年全国百亿元票房虽然构成重要的市场信号和产业指标,但并不能涵盖电影产业和电影文化的全部内容,更不能遮掩电影产业和电影文化发展过程中日益凸显的诸多问题。我想,童局长的这种思考也适用于文化发展。近些年来,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层层深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十分迅猛,经济产值颇为可观,但这不能自然消除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文化是国家的“软实力”。所谓“软”,既指文化的力量不能简单量化,不能用直接的经济效益来衡量,也指它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意义是无形而根本的。但是,一些人在理解“软实力”一词时,并不关注它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也没有把它视作“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而是直接关注文化的经济效益,关注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提高企业产值和政府财政收入。结果是,文化在经济上繁荣了,但在创新力和精神品质上却可能枯萎了。换言之,很多人热衷搞文化,热在经济,并没有热在精神。
当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主体工程,简单讲就是文化单位的分流分制,即经营性单位转企改制和公益性单位的事业化建设,明确和强化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功能分化,解放文化的生产力和创新能力。这是改革的应有之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行产业和事业双轨发展,必须立足于一个核心,就是要在双轨体制设计中,维护和强化文化在国家发展中的基础地位。这个基础性地位,不只需要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来充实,更需要文化事业的繁荣来稳固。归根到底,文化的繁荣发展,不只是“钱”的问题,更是关乎民族和国家的“精神”的重大问题。(肖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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