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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评“娲皇遗骨”的发现:别拿文化当幌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别拿文化当幌子
——说说山西“娲皇遗骨”的发现

有时候,传说可能离我们并不遥远。当山西省吉县23位考古、历史、神话、民俗专家考察人祖山后形成共识,称在人祖山娲皇宫女娲塑像下发现的“皇帝遗骨”,可能属于传说中史前“三皇时代”的“娲皇”遗骨,我们就有了感叹和惊奇的理由。

感叹者,自然是孜孜不倦的血脉探源又有了“新成果”,似乎将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据报道,已有专家提议在人祖山建设祭祖广场、朝圣天阶和史前人类博物馆,并修复人祖庙和伏羲庙,作为旅游项目。惊奇者,正如有的学者所质疑的那样,“女娲只是个传说”,“三皇五帝”都很玄,更何况发现遗骨?




“共识”专家的论据,一是根据北京大学C14同位素测年,该成人头骨为6200年前;二是该遗骨“包以黄绫,盛于木函”,而木函墨书写到:“大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天火烧了金山寺,皇帝遗骨流在此,十六年上梁立木。”其认识的基本立足点在于,女娲首先是原始氏族的名号,同时也成为氏族首领的名字,因此“会有一代又一代的女娲”。

“一代又一代的女娲”,也许的确符合原始社会部落延续的可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就曾提出“原始文化”的概念,借以打开神话传说向历史过渡的通道。问题在于,姑且不论把女娲“抟黄土作人”、“炼五色石以补天”的传说强行“物证”嫁接为历史是否科学,单单女娲氏“蛇身人首”就让这遗骨十分气馁。退一步讲,假如此遗骨在伏羲塑像下发现,是否意味着可能是伏羲的遗骨呢?6000多年的时间足以沧海桑田,该遗骨出现在女娲塑像下,且“包以黄绫”,本已大可存疑,又如何跟传说中的女娲联系到一起?

从媒体的报道看,此次参与人祖山考古工作的单位中有一家旅游开发公司。虽然此次考古是否与旅游项目挂钩还不得而知,却让人不能不有所联想。近年来,各地出现各种各样的“名人故里之争”、“文化发源地之争”,方法手段层出不穷。零星破碎的故纸堆,一鳞半爪的遗迹遗物,都成为立论和主张的依据。而附会各种传说,甚至不惜从文艺作品中搜罗名人,出现诸如“孙悟空故里”之说,更是无中生有的典型。可文明的碎片片片撒落,“名人故里之争”是何其可笑?文化或随社会而变迁,或流布于无形,力促“常驻办公”,岂不滑稽?

必须承认,不少对文化资源的争夺、挖掘背后,都隐藏着经济利益。此次人祖山的“考古发现”,如报道所称,也已透露出要盖庙、建广场和开发旅游的迹象。发展经济并没有错,有效利用文化资源带动当地社会发展也是很好的尝试。但倘若不论真伪,抑或不顾文化自身的形态,动辄牵强附会、强行落地,旅游未必发展起来,反而可能劳民伤财。它所反映出来的,恰恰是对文化缺乏认识、对建设缺乏创新的“啃古”心态。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脚下随处都可能是某一段历史传说。倘若目光只顾逡巡打量,辄有动静即欣喜若狂,大兴土木,哪里有我们的祖先那种遏洪水、补天阙的精神气质?又哪里有那种战天斗地、奇情壮采的恢弘想象?女娲文化反映了原始初民在人类繁衍和应对自然恶劣环境时的自强不息,早已成为我们民族的集体记忆。它可能会给考古发现一定的参考,却绝不是文化附会的雾薮。如果考古有新发现,我们自然乐见其成;但过分工具化地看待文化,甚至侵蚀学术的科学精神,则只会让我们的精神传承日渐皮相。

也许,现在还很难辨别山西发现的“皇帝遗骨”是否为“娲皇遗骨”,但诸多疑点显而易见。需要提醒的是,不管目的如何,别拿文化当幌子。作者:关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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