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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评论:去金色大厅也要负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新京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歌唱家宋祖英指出我国的演出团队在维也纳金色大厅频繁演出“已经成为一种灾难”,“不仅造成浪费,对艺术走出去不负责任,还对国家产生负面影响。”宋祖英建议,对出国演出的团体要有严格的审核和审批。文化走出去,应拿出代表国家水平的演出。 
  ●艺术团体不惜重金前往“维也纳金色大厅”,有各种目的。有的是为了创造“艺术政绩”,有的是为了镀金,有的是为了争取政府资金支持,还有的可能是找个地方合理合法地花钱,顺便旅旅游吧。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基于艺术的目的怕是寥寥无几。
  这让我想起了《围城》中方鸿渐先生的留洋生涯和洋文凭,虽说那“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但与金碧辉煌的“维也纳金色大厅”有何区别!都是花钱,花得多少不同而已。
  不了解内情的人,会对某些“镀金”艺术家们“顶礼膜拜”、“五体投地”。这些人深谙方鸿渐的那句名言:“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
  □姜伯静(河北 职员)
  ●音乐是没有国界的语言艺术。这种艺术应当成为观众的享受,而不应该为了传播走一个“镀金”的过程。这恰恰是把我国的文化艺术往死胡同里推。
  盲目去金色大厅“镀金”,是对音乐艺术的欺骗和亵渎,是对我国文化“走出去”的一种讽刺和羞辱。中国文化“走出去”,要把具有独特魅力和民族特色的我国精品文化推向世界,是为了赢得文化尊重。我国文化艺人和文艺演出团体急于到国外镀金,一拥而上,很容易使文化“走出去”越走路越窄。
  □卞广春(江苏 职员)
  ●音乐团体扎堆“金色大厅”,本也没什么,只要按照国际惯例来做就行了。按照国际惯例,旅费自理,落地由经纪公司负责,这也是市场化的操作。可如果花费的是纳税人的钱,却是在自娱自乐,这让我们难以接受,也让我们愤怒。
  □郭文斌(浙江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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