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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媒体不能以美国是非为是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光明观察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顷见《报刊文摘》转载《中华英才》第16期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 的一篇文章,曰《党内民主先行一步可规避风险》。既要适应“体制”,又要与全球化的美国霸权话语“接轨”—— 该文立论,是煞费苦心了的。不过,尴尬归尴尬,说千说万九九归一,读后给人的感觉,还是以美国是非为是非,皈依“民主化”。在殖民买 
办文化观念日益“深化”不可一世的话语环境下,该文有一定的普世代表性,故略为一议。 
  “西方发达国家,由于民主国家建立在前,政党产生在后,在公民广泛享有社会民主的条件下,构成了逐步推动政党在党内实行民主的有利氛围。所以西方国家的民主道路是,先实行人民民主,再实行党内民主。”
  好一个“西方国家的道路是,先实行人民民主,再实行党内民主”!
  “论人民民主专政”,乃是建国之初毛泽东在一篇同名的经典名文提出的。其后,随着对私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深入,我们国家政权的性质就明确用无产阶级专政的表述。后来,小平建议仍现阶段仍叫“人民民主专政”,而且,还郑重地将其列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不知主流精英是怎么“思想解放”的,“轻轻地我走了”,斗转星移20春秋,就将这条“基本原则”作为高帽奉送给人家了。
  自贬三等,甘认宗师:鄙人自愧弗如,但并无对尊驾的“民主化”持异议之意,只是鄙人不揣申明,我们不是“专制主义”,我们不过是“首先在党内实行民主,通过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千万不要误会!
  当年批“凡是派”的时候,小平说得极好:不能拘泥于个别词句,我们要坚持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体系。阶级论乃是历史唯物论的精髓,如此这般跟美国人的“人民民主”接轨,不是把马克思主义的“体系” “轻轻的”丢了吗?
  在阶级社会里,什么时候有过普世化的、超越阶级的共同的“民主”!
  自从随着私有制产生人类分化为对立的阶级以来,几千年来一直是占有“生产要素”的剥削阶级处于强势和统治地位,他们通过国家政权支配社会,对弱势劳动阶级实行专政。在劳动阶级实现“专制主义”之前,一直是如此。
  其实我们说封建专制,并不意味着彼时黄世仁与杨白劳一样都是“专制”对象。“封建专制”是在与近代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相对而言的。封建时代固然以君主的集权为特征,但它依然是代表地主阶级对农民农奴阶级实施统治的政权,它的多如牛毛的法律,决策过程的“部议”“廷议”,施政过程的三省制约,等等,都是地主阶级的民主形式。“民贵君轻,社稷次之”,就反映了阶级制约关系,说明了“君主专制”的相对性和有限性。
  资产阶级是举着“人”与“民主自由”的旗帜走上历史舞台的,它也曾以此吸引过大众并激励起自己的历史创造的激情。在当他们取得了统治权利之后,人们才慢慢看清:原来,那“大写的人”不过是人格化的资本;议会制的共和国,不过是所有资本家的董事会,大大小小的老板根据其股份享受着“民主”,对“生产要素”一无所有的阶级,则“依法”享受着打工的“自由”。从上世纪 “新启蒙”狂热,到“包身工”和“黑窑奴工”的生活“启蒙”后的失落,中国人对这一历史过程的奥妙,多多少少有了一些直感体悟。知识阶层,不免有懵懂者的困惑,慨叹“人文失落”了;而“主流”则不同,他们自始至终是居心叵测,正如牛津博士张维迎所说,他们推销“民主”的目的,就是“物归原主”,“归”给中外老板,自己从中分一杯羹。“先富起来”,自然也会“先民主起来”。
  到底“民主化”接轨能够美妙到什么程度,不妨抬望眼,向北方看看。
  经历了俄国“转型”和拉美振荡,“看不见的手”在全球出现了熊市,虽然在中国还算香饽饽,不过风光也不似当年了。“民主化”则是美国推行全球化霸权的口号,有谁不听话了,看不顺眼了,它随时给你加个“邪恶”“恐怖”“杀伤武器”之类的恶谥,立马就可以用航母和贫铀弹、用美国大兵,去给你推行“民主化”。
  这种帝国主义逻辑,从人家的角度看,自然不足为怪。但我们是中国人,还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呢,人家一刻也未放弃铲共的口号,我们干嘛犯贱跟人家鹦鹉学舌呢?
  买办精英要“做一夜美国人”,那是他们的自由,但毕竟是少数。可我们的主流媒体,在 “不争论”中,偷偷摸摸地,将自己性命攸关的“基本原则”,换成了美国霸权主义的教条——真有点匪夷所思!
  文章虽然出自“科研部”,但无半点学术味道,比如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是否都是“民主国家建立在前,政党产生在后”啦、英法美等国建立“民主国家”后是否就实现普选权啦、等等,除了流行的时尚话语,读后真使人怀疑作者作者的历史常识水平。它不禁使人想起主流经济学家们诸如中国几千年“不保护富人,所以贫穷”之类的高论——这就是“转型”精英的全部“学术”的最好写照!
  西方国家是否“先实行人民民主”了,请看一则资料:
  “自由主义者对民众的恐慌,再加上保守派对民众的敌视使得享受选举权的人在很长时期里局限于少数经济和知识精英。财产资格、识字程度和其它种种限制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排除在选举大门之外。有产者最关心的是自己的财产权,所以他们最害怕的就是无产者或少产者能参与重大政治决策。法国革命够激烈了,但涉及到财产问题,其领导人的立场是相当清楚的。《人权宣言》和《1791年宪法》的执笔者西哀士倾向于将选举权限于纳税者,把所谓家仆、流浪者、乞丐、妇女统统排斥在外。当时法国有2700万人口,1791年只有400万男性公民享有选举权。1793年的激进宪法把选举权扩大到所有男性公民,但从没有付诸实施。1795年宪法倒退,恢复财产权为基础的选举权,并更加严格,仅限于少数相对富有的资产者和纳税人,结果选民下降到10万人左右。1848年二月革命以后,在工人阶级的压力下,第二共和国实行普选制。但1850年5月,制宪议会为防止工人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执政,取消普选权。直到第三共和国时期,法国才确立了男子普选权。法国妇女得到选举权已是1944年的事了。”
  “1688年光荣革命后200年,英国始终是少数上层精英专政。1832年议会改革以前,有选举权的公民只占总人口的3.1%。经过改革,选民人数也只占总人口的4.5%。这令正在兴起的工人阶级极度不满,1838年,以争取男性普选权为目标的宪章运动开始。在此后十年里,宪章派一次次动员民众向议会请愿,但屡屡遭到镇压。虽然宪章运动最后以失败告终,但其产生的压力迫使英国于1867年实行第二次议会改革,将选民人数增加到成年居民的15%左右。男子普选权的实现要等到1885年。再过40多年,到1928年,英国妇女才获得选举权。在这整个过程中,英国的自由派――辉格党人(后来并入自由党)一直是强烈反对民主的。”(转引自王绍光《警惕对民主的修饰》)
  著名学者王绍光的这篇文章,发表在《读书》2003年第4期上,全文近两万字、旁征博引,令人信服,那才是“学术”啊!对比一下吧,看看充斥媒体的一些霸权精英的文字,有几个“有实事求是之意”的?他们除了了倚势欺人,糊弄百姓之外,到底有多少“学术”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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