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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清朝光绪年间“户部执照”现身湖北乡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新网作者:卫冬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唉呀,这么多年来,我们可一直以为它只是古代的户口簿呢。”昨日,得知这代代相传收藏的“户口簿”原来是107年前皇家买官卖官的凭证时,湖北安陆市巡店镇桃李村的村民倍感意外和惊奇。

不久前,安陆市巡店镇桃李村的村民报料说他们村里的村民家里收藏有一张清朝的“户口簿”。笔者前往采访时发现这张印有“户部执照”字样的棉皮纸上的石印与手写文字内容并非记载的户籍人口信息。根据笔者拍摄的数码照片,有关人士解译了这份“户部执照”所记录的信息内容后,发现这张一直被村民们认为是“户口簿”文件是清光绪30年(1904)年间买官卖官的凭证。

“户部执照”上的文字内容,解译成现代人可以理解的文字,大体内容是:由于国库空虚,户部经过请示后,决定在山西、陕西、广东等省继续实施咸丰年间(1853年)的方案,将皇亲国戚的薪俸减少两成,上缴给国库,上述几省花翎、蓝翎官员的薪俸也参照此标准实施减薪。为了充足国库,朝庭还决定面向全国实行卖官制度,在1864年4月20日之前,按标准缴纳银两者即可成为后备官员,随时可走马上任。

“户部执照”上的记录表明,湖北省德安府安陆县民籍人士李桂棠已“响应号召”,向国库缴纳了银两。因此,这张户部执照实际上清王朝发给买官者的“收据”。为防止“收据”被人盗用,官府还在“收据”上注明了买官者五官特征,还开列了买官者曾祖、祖、父的名号,正是因为这些名字,让村民们多年来误以为这份文书是户口簿。

据记载,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除科举制外,还有“赀纳”,“赀”为“赀选”,是凭借钱财选入为官;“纳”为“捐纳”,是用钱财换取官职。据《清史稿·选举志》记载:“康熙十三年至十六年三年间,收银二百余万两,知县捐至五百余人。”有关学者认为,这张清光绪年间“户部执照”的发现,对研究清代选官、科举制度及地方文化教育提供了佐证,是一件非常珍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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