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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过度植入广告是对观众的亵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近期收官的电视剧《欢乐颂2》遭遇了口碑滑铁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剧中弥散着浓重的消费气息。该剧片尾的鸣谢名单中,广告植入品牌多达50家,品牌类型从服饰、食品到数码、轿车,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广告的平均单价以百万计,“无孔不入”的广告植入令《欢乐颂2》成了名副其实的“广告颂”(2017年7月12日新华报业网)。
  很多植入式广告简单、生硬、粗暴,显得太过赤裸裸,甚至对剧情本身形成了破坏,让观众在观看过程中频频“出戏”,难免招来质疑与不满。近年来,电视节目中的广告植入越来越花样百出,主持人在节目中为了“金主”玩花样口播,热播剧的广告更是随处可见,不少现代品牌穿越到古装剧中让人哭笑不得。观众疯狂吐槽的同时,品牌商却引以为豪:吸引注意力就是成功。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曾发文明确规定,要求每集电视剧中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虽说,影视作品的商业属性与文化产业特性注定了广告宣传和影视作品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但过多过滥的插播广告,让观众的情绪不能跟着剧情起伏,也便没有了淋漓酣畅的观赏感受。
  尽管商业电影不是艺术电影,不单纯追求唯美的艺术享受,但影视的文化诉求也不应该被铺天盖地的广告所覆盖。记得当年《非诚勿扰》登陆影院时,就有观众发现了不少植入的广告,在当时曾引发一场关于广告植入的激烈讨论。但随后《非诚勿扰2》的植入广告更有过之而无不及,前后竟然多达20个,长达25分钟,而且与《非诚勿扰》相比,植入的技巧不见长进,反而相当露骨,让观众的观影感受无疑大打折扣。
  纵观历年奥斯卡经典影片,尽管商业味渐浓,但文化品位、艺术审美却绝不打折,没有一部经典影片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拿广告来挑战观众的智商。电影制片、编导想利润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假如只为了广告商满意,却丢掉了影视文化的本分,招来的或许不只是观众的唾沫星子,还会坏了自己的名声。
  不可否认,植入广告的确能为影视剧制作筹措到大量费用、缓解制作方的资金压力,但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生硬的插播广告和过长的贴片广告影响了消费者消费文化产品的效果,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如此无视艺术使命与轻视观众欣赏需求的“钱本位”做法,不仅有损影视作品自身的传播形象与公众声誉,更是对其奉为“衣食父母”的观众的亵渎。  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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