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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汪之力:我看圆明园的两种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2007年12月27日,本版刊出了《该不该复建仿建圆明园》一组文章,95岁高龄的建筑学家汪之力先生看报后再次约见本报记者,表达对学术争鸣的欢迎。这位奔百的建筑学家,不但又写出一篇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还将两千余字的文章亲自输入电脑,并开设了个人BLOG供网友讨论。本期,特刊发汪老的文章和一篇网友评论,以飨读者。 

  光明日报《该不该复建仿建圆明园》的专题刊发后,在业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专家学者打电话向我询问相关情况或表达自己的观点。近日,北京市有关领导派工作人员找到中国圆明园学会的负责同志,听取他们对圆明园发展的建议。 

  我非常赞赏光明日报选派记者采访,然后将两种对立观点摆在一个版面上,让读者深入思考、比较、辨别的做法,也非常欢迎叶廷芳先生能继续详细地发表他有关圆明园的观点。 

  这次,我想将两种方案具体推演一下。 

  方案之一:修复圆明园。中国圆明园学会历来主张遵循政府总体规划规定的方针,恢复全园山形水系及植物配置的自然景观和1/10的建筑物。如何利用这些建筑物,我认为应:

  简单恢复圆明园大宫门并开阔宫门前空地做为停车场之用。宫门内之正大光明殿及附近建筑开辟为“保护世界文化纪念馆”用以展出英法联军劫掠焚烧圆明园及帝国主义分子破坏、毁灭中国及世界文物的罪行。之所以不称国耻馆,是因为圆明园内拥有全世界的建筑和瑰宝,帝国主义毁坏的不仅是中国建筑。北行进入后海,在九洲清晏中选择一组建筑作为中国传统园林研究及展览中心,并作为恢复设计圆明园自然景观的中心。由此继续北行到舍卫城,此处有城墙及内部足够的房屋,适于保卫,可为故宫举办展览的第二处所,用以展出积压在故宫仓库内的大量文物。所有修缮、管理统归故宫,门票收入主要归故宫,部分给圆明园。在长春园内可将业已打好基础的淳化轩复原,作为中西文化交流中心。再和园内其它单位协商购回20幢别墅,用于招待国际友人。 

  以西洋楼为例,早年间法国代表团来时曾表示过愿意与中国合作的愿望。规划规定1/10的建筑,只是满足科学利用的当前需要。是否可以增加,这需要由领导和专家来决定,但必须保留部分遗址,例如我们例举的西洋楼和鸿慈永怙、月地云居、日天琳宇等,以便相互对比。既保证有足够凭吊面积,增加对毁灭者的忿恨,又为园林增加景色。这样,圆明园就成为保护世界文化的特殊纪念地,能吸引更多的人来看。如此,园内收入就有了保障,工作人员各得其所,政府不必每年再拿出几千万去津贴圆明园。 

  针对有人提出,圆明园复建缺乏有效指导的问题。我一直坚持所有自然景观及1/10建筑项目的选择,首先要由园林与建筑专家提出精心设计的方案,经过有关方面的审批,最后在领导委员会的批准下,方得施工。 

  方案之二:直面废墟论,主张即使遗址变成废墟,“对废墟有任何触动都是对历史的忘记、亵渎和背叛”。叶廷芳先生主张可以“清理垃圾和非法建筑物以及基本的山形水系等”。所谓生态如果指20世纪80年代未整修前的生态,那么福海重新开挖,几百户农民和十几户单位迁出就没有意义了。如果指初步整修后的生态,须知当时时间匆促,只把福海的泥土堆还在山上,几批栽种速成的树种,许多水道还在堵塞。今后需要进一步调整树种,整修山形,扩大水面。生态只有更好。 

  这两种意见又集中到一点,即园内能不能恢复一些建筑? 

  这样300多公顷如果只是一片废墟,那么在职的1200人干什么?他们不能坐着不干事,如果设法招揽游客,最终只能导致大搞游乐化。如果坚持全园都是废墟,就可以不要围墙,不要卖门票了,更用不着回收失散文物了,任何时候任何人都可以进入废墟。“像圆明园这样遗址,拥有的残留物越少,无声的控诉效应越悲怆,越强烈”。如果有人来废墟捡“洋落”,那么就任他们捡取吗?圆明园遗址最后还是会走向毁灭。 

  这两种方案。孰优孰劣?还是让读者去评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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