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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文化部促古籍保护规范化 开展特色古籍专项保护(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中国网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zhongguo网文化zhongguo迅 近日,文化部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推进古籍普查,建立适时申报、分批评审《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工作机制;加强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保护工作,开展特色古籍的专项保护;多途径开展古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的管理,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大法规建设与科研力度,促进古籍保护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快海外古籍调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古籍的开发利用,提高全社会的古籍保护意识。通知全文如下:
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启动以来,在dang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进展顺利,古籍普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评审、古籍修复、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古籍保护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使古籍保护工作在“十二五”期间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古籍普查,建立适时申报、分批评审《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工作机制
(一)推进古籍普查工作。古籍普查工作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古籍普查工作,加强对古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古籍普查工作的开展。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相关单位提供人员培训、普查登记咨询等支持,做好普查数据的审核,加快研制少数民族语言古籍普查软件平台、珍贵古籍保护修复监测系统,完善“全国古籍普查平台”系统。各地要进一步加快古籍普查进度,及时申报普查数据。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各省级古籍保护中心要以普查数据为基础,分工协作,开展“中华古籍数字资源库”建设。
(二)建立适时申报、分批评审《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工作机制。今后,《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将成为常态工作,全年开展,文化部不再就评审工作印发通知,各地可由省级古籍保护中心随时申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省级古籍保护中心要精心安排,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三)加快《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编纂。成立《中华古籍总目》编纂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各分卷的编辑工作。已经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签署任务书的省(区、市)和收藏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的编纂。尚未签署任务书的省份,要创造条件,尽早启动该项工作。文化部将根据各分卷的工作进展情况,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各省在编纂《中华古籍总目》分省卷时,可以根据古籍普查进度,分卷编辑出版,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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