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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要签10年卖身契?文著协会员合同被指含霸王条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一直被视为“霸王条款反对者”的zhongguo文字著作权协会,最近却被爆会员合同里存在严重的“霸王条款”。这家素以清正廉洁形象示人的机构,正在遭遇一场信用危机。记者昨天就此展开调查。文著协就此给记者的回复是,他们这类机构的形式在西方早已成熟,不存在“霸王条款”的问题。
在近一两年中,但凡有作家版权方面的纠纷(如与谷歌和苹果的纠纷),文著协都积极地表现出态度强硬、仗义执言的姿态。而就在这一次次“敢于出头”之中,文著协也声名日隆。可就是这么一家被人感觉是“正直”的机构,最近却遭到质疑。
盛大文学内容合作部高级经理天池晓月,10月25日她在微博上率先剑指文著协,指责文著协的会员合同里隐藏着霸王条款:默认作者将其所有作品委托给了文著协,作者本人已没有授权的权利,作者此笔名下一切和今后的版权归属于文著协10年。
据记者了解,作家在加入文著协前必须签订一份《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这份合同明确规定:作者须同意将其文字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汇编权、法定许可获酬权和表演权独家授予文著协以信托的方式管理。而且这份合同有效期长达10年。“我们采取的是信托的方式,也就是说获得授权后,我们代表作者去和使用者谈判,签订合同,解决版权纠纷,不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昨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文著协法律部贾小姐解释说。这意味着,作者授权之后就被撇在谈判之外,任文著协操控。这恐怕正是令天池晓月等人备感惊愕的原因。
天池晓月曝光文著协条款之后,立即在作者之间引起强烈反应。有人庆幸当初没有加入文著协,“否则什么时候把自己卖了都不知道”。而已是会员的人则有一些担忧。一位作家昨天对记者私下表示,自从加入文著协后,他也收到过几笔微薄的稿酬,据称是作品在网上连载所得版税扣除“管理费”后的数字,“但文著协和网站怎么签的协议,网站到底支付了多少钱,文著协‘管理费’又扣掉多少,我并不清楚,透明度又不高。这种事,除非出于完全信任,否则真让人心里直打鼓呢!”
著名出版人路金波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文著协曾找到他,希望他能动员作家加入协会。路金波最终没有答应,因为“我到现在都不了解文著协”。还有人对文著协在代作者所收版税中提取15%~30%作为管理费,很是警惕,他们担心这为文著协克扣版税提供了可能。很多作家选择了独立维权。韩寒、李承鹏等人最近发起成立的作家维权联盟,其实就是绕开文著协,另辟蹊径之举。已有人哀叹,现在还有值得信任的机构吗?
文著协法律部贾小姐昨天向记者否认“霸王条款”一说,“这是误解,我们都是自愿入会,而且我们要求作者授予的都是一些小权利。在代表作者谈判时,我们当然也会找一些条件比较好的合作者。”
上海资深知识产权律师吴冬昨天对记者表示,就文著协那份合同的条款看,多少是有一些问题的。“条款上提到的那6项权利,应该让作者在自愿的情况下一项一项进行授予,现在则好,把这些权利全部打包在一起,要授权就全部授权,这是做捆绑买卖,显然不合理。” 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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