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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武大郎既不在乎潘金莲的“贞节”,又凭什么敢去抓奸?_奸夫-奸妇-武大郎-杀死-西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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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作者:王清和一、武大郎帐还是算得明白武大郎是“三寸丁毂树皮”——凭他这副尊容,“乌鸦怎配鸾凰对?”(潘金莲自编曲【山坡羊】)能娶上媳妇已属不易,得到潘金莲完全是天上掉馅饼。这是张

作者:王清和

一、武大郎帐还是算得明白

武大郎是“三寸丁毂树皮”——凭他这副尊容,“乌鸦怎配鸾凰对?”(潘金莲自编曲【山坡羊】)能娶上媳妇已属不易,得到潘金莲完全是天上掉馅饼。这是张大户早晚还要看觑此女,因此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的嫁与他为妻。而且张大户还甚是看顾他。若武大没本钱做炊饼,大户私与他银两,与他做本钱。张大户与潘金莲来往厮会,“武大虽一时撞见,亦不敢声言”。(第一回)

武大郎对潘金莲的“贞节”并不在乎,也不可能在乎,否则,他根本就得不到潘金莲。

武大郎闷声挣钱,也闷声作乌龟,虽然头脑浊蠢可笑,但这笔账还是算得明白。

潘金莲与西门庆通奸则完全是另一码事:武大郎从中没得到丝毫利益,反而免费戴上一顶绿帽子!

二、郓哥是要“分口汤喝”

郓哥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走街串巷,提篮叫卖些时新果品,“时常得西门庆赍发他些盘缠”(第四回)。西门庆照顾他的生意,如今反而被恩将仇报。可以说,郓哥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

他闹茶肆,对武大郎告发潘金莲、西门庆通奸,绝非出自什么见义勇为、打抱不平,而仅仅是不愤(第四回的回目即是“郓哥不愤闹茶肆”),就是不服气、看不惯王婆独吞独占。

他先是要王婆:“不要独自吃,你也把些汁水与我呷一呷。我有甚么不理会得!”(你吃肉也给我口汤喝)继而威胁:“你正是马蹄刀木杓里切菜——水泄不漏,半点儿也没得落在地。直要我说出来,只怕卖炊饼的哥哥发作。”

老奸巨猾的王婆岂能被一个准小混混吓倒?郓哥落得被王婆“一头叉,一头大栗暴凿,直打出街上去,把雪梨蓝儿也丢出去”。

郓哥的初衷只是要找到西门庆,“挂一小勾子”、“撰(赚)得三五十文钱使”(第五回),却没想到遭到一顿暴打,

郓哥无情无义,唯利是图,一个准小混混。

三、在乎自己的脸面

郓哥找到武大郎,先是一通讥讽,说武大郎是戴绿帽子的“鸭”,而且讹诈武大郎一顿酒饭。酒足饭饱后,说出西门大官人和武大娘子“勾搭上了”。

武大郎可以不在乎潘金莲的贞节,但不能不在乎自己的脸面。

是的,他在乎的是自己的“脸面”。

郓哥人小鬼大,找准了武大郎的命门。

武大郎情绪冲动,马上就要去抓奸,郓哥用俨然一副老江湖的腔调训斥说:“你老大一条汉,元(原)来没些见识。”

然后条分缕析,句句在理:一是那王婆老狗利害,你哪斗得过?二是他三人也有个暗号儿,见你入来拿他,他先把你老婆藏过了。三是那西门庆武功了得,打你这般二十个,恐怕你抓奸不成,反而吃他一顿好拳头。四是西门庆有钱有势,反告你一状子,你须吃他一场官司,没人做主,干结果了你性命。

武大郎一时没了主意,郓哥再出谋献策,定下抓奸计。

四、一条法律给怂人壮胆

武大郎为人懦弱,平日本份,不惹是非,潘金莲、西门庆、王婆三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武大郎凭什么敢去抓奸?

郓哥明知道武大郎“没些见识”,却并未阻拦“抓奸”,担心的只是,如果贸然前往,“他把你老婆藏过了”、“捉他不着”。他定下的计谋是要确保“抓奸抓双”。

武大郎抓奸时,潘金莲先奔来顶住了门,西门庆吓得“钻入床下去躲”,经潘金莲提醒,才回过神来,钻出来说道:“娘子,不是我没本事,一时间没这智量。”(第五回)西门庆这个无法无天的黑社会头子此时为何吓得钻床?

武松得知哥哥被害死后,到县衙告状,知县与佐贰官吏商议一番后,回覆武松说:“你也是个本院中都头,不省得法度?自古捉奸见双,捉贼见赃,sharen见伤。你哥哥尸首又没了,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凭这小厮口内言语,便问他sharen公事,莫非公道忒偏向么?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已寻思。当行即行,当止即止。”

虽然县衙上下“多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所以知县才敷衍了事,但他的借口“你哥哥尸首又没了,又不曾捉得他奸”,却是冠冕堂皇,与法有据。

为武大郎撑腰壮胆的,知县藉以推诿搪塞的,全是明代的同一条法律——

五、抓奸现场杀死奸夫淫妇:无罪!

《大明律》规定:

○凡妻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止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从夫嫁卖○其妻妾因奸同谋杀死亲夫者,凌迟处死,奸夫处斩。若奸夫自杀其夫者,奸妇虽不知情,绞。

条例:

一本夫拘执奸夫奸妇而殴杀者,比照夜无故入人家、巳就拘执而擅杀至死律条科断(《大明律集解附例》刑律●人命●杀死奸夫)

简要而言即是:本夫在抓奸现场立刻将奸夫奸妇杀死,无罪;将奸夫奸妇拘执然后又杀死,杖一百徒三年。奸妇若没有被本夫当初杀死,本夫可以将奸妇或嫁或卖。

这种“本夫在抓奸现场立刻将奸夫奸妇杀死,无罪”的法律,可以说是“古已有之”。最早规定杀奸夫无罪的是秦代的《会稽刻石》。《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会稽刻石”云:“夫为寄豭(jiā),杀之无罪。”司马贞索隐曰:“豭,牡(公)猪也。言夫淫他室,若寄豭之猪也。”意思是丈夫像条公猪跑到别人的被家里去与人通奸,妻子杀了他是无罪的。

俗话说捉奸要捉双。表面上看,好像说夫家捉获奸夫淫妇的现行,作为日后休妻或诉讼的证据。可细查元明清的律书,如《元史》卷一〇四《刑法制》三《奸非》、《明律例》九《刑律》一之人命类《杀死奸夫》、《清律例》二六《刑律》之人命类《杀死奸夫》的规定,不但容许本夫有捉奸的权利,而且夫于奸所登时一并杀死奸夫淫妇者不论罪。当时不杀而事后杀奸夫杀妻则有罪。这是捉奸捉双的本意。

奇怪的是,捉奸捉双只说夫家捉妻子之奸,却允许男人通奸,或金屋藏娇,或流连青楼。可见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夫为纲,法律上原本就有不同刑罚。允许“捉奸捉双”的律例,有悖于现代文明,早已成为历史。现代社会男女平等,如发现妻子红杏出墙,丈夫有外遇,不忍则和平分手,协议不果诉之法律,不必把对方视为私有财产,稍有变动,便狭隘到杀身报复,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醒世姻缘传》反映的是明末状况,书中有一事例。浪荡子晁源与农庄租户皮匠小鸦儿之妻唐氏通奸,小鸦儿在一天夜里伺机杀了二人,割下二人头颅,到县衙投案自首,县官审问属实,只是把小鸦儿打了二十板,无事释放,“小鸦儿仍到庄上,挑上皮担,也不管唐氏的身尸,佯长离了这庄。后来有人见他在泰安州做生意”。

所以,武大郎有了底气,敢去抓奸。

【作者简介】王清和(男),北京人。除历史论著、译著外,在海内外发表大量诗、散文、随笔、评论等,曾在多家报刊有专栏。近年出版有《jinpingmei揭密市井私生活》《jinpingmei词话》(校点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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