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黎军)日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意见》明确,建立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机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2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仍为每人每年100元,最高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
核心提示:重庆建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档次,补贴,养老金,缴费,调整,基础,周岁,年满,政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制,标准,参保,财政局,老年,待遇,最低,执行 本报讯 (记者黎军)日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意见》明确,建立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标准机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2个档次调整为13个档次,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仍为每人每年100元,最高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3000元,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政府补贴随同调整,最低档次补贴30元,最高档次补贴160元。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对老年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对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员,从年满65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再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已满70周岁的人员仍按原高龄补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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