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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曹操只有"狗论",没有"猫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文汇报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新版《品三国》(易中天著)第107页中有这么一段:
    
    《魏略》记载了一个故事,说曹操有个老乡叫丁斐,爱贪小便宜,居然利用职权用自家的瘦牛换公家的一头肥牛,结果被罢了官。曹操见到他,故意问:“文侯呀,你的官印到哪里去了?”丁斐也嬉皮笑脸地说:“拿去换大饼吃了。”曹操哈哈大笑,回过头来对随从说:“毛玠多次要我重罚丁斐,我说丁斐就像会抓老鼠又偷东西的猫,留着还是有用的。”此事如果属实,大约可以算中国最早的“猫论”了。
    
    对我来说,这段话的耀眼之处有二:一是曹操曾经把丁斐比喻成会抓老鼠的“猫”,二是由此生发出有关“猫论”的遐想。我之所以对此发生兴趣,是因为在我的记忆中,记载丁斐故事的《魏略》始见于《三国志》卷九的裴松之注文,而传世的《三国志》各种版本都没有“猫”字。请看原文:
    
    建安末,从太祖征吴。斐随行,自以家牛羸困,乃私易官牛,为人所白,被收送狱,夺官。其后太祖问斐曰:“文侯,印绶所在?”斐亦知见戏,对曰:“以易饼耳。”太祖笑,顾谓左右曰:“东曹毛掾数白此家,欲令我重治,我非不知此人不清,良有以也。我之有斐,譬如人家有盗狗而善捕鼠,盗虽有小损,而完我囊贮。”遂复斐官,听用如初。
    
    所谓“我之有斐,譬如人家有盗狗而善捕鼠,盗虽有小损,而完我囊贮”,意思是说:我有丁斐这样的帮手,就如同一个家庭中有一条爱偷吃食物却善于捕捉老鼠的狗,食物被偷吃了一些虽然有小小的损失,但它却使我的囊中贮藏的贵重财物完好无损。由此可见,曹操没有“猫论”,只有“狗论”。“狗论”给人们的启迪是多么深刻啊:在以“奸雄”著称的政治家那里,对什么人必须“持法峻刻”(《曹瞒传》语),对什么人不必依法处置,心中自有妙算;当面搞“法治”,背后搞“人治”,各有各的用处。
    
    既然裴注所引《魏略》是“盗狗”,《品三国》为什么说成“猫”呢?由于作者没有交代所据《魏略》的文本,我们揣想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校改裴注:由于“狗捉老鼠——多管闲事”是近现代流行的歇后语,而畜猫捕鼠又是近现代社会最常见的现象,所以作者就把裴注的“狗”当成了错字。第二种可能是根据郝经《续后汉书·丁谧传》或四库全书电子本《册府元龟》中的丁斐故事:郝书及电子本《册府》虽然没有标出《魏略》字样,但所录的内容显然来自《魏略》,其文正是“猫”字。不过,第二种可能性较小,因为《品三国》一开头就说“《魏略》记载了一个故事”,而郝书及《册府》并没有说明有关内容来自《魏略》。
    
    或许有人要问:既然郝书及电子本《册府》作“猫”,我们为什么不能就此校改裴注?近代学者郁松年的《续后汉书札记》不是根据“善捕鼠”三字推定“狗”是误字吗?
    
    要讨论这个属于文化史研究的问题,关键在于弄清两点:一是三国时代是否有畜狗捕鼠之俗,二是接近三国时代的《魏略》文本是“狗”还是“猫”?这只能从古民俗学、古文献学的角度进行考察。
    
    反映我国古代民俗的资料表明,畜猫捕鼠之风盛行于唐代,而曹操所处东汉后期则以畜狗捕鼠为常例。具体说来,就是狗作为家畜,从上古到魏晋时代往往具备两种职能:外则猎兽,内则捕鼠。例如先秦文献《吕氏春秋·士容论》云:“齐有善相狗者,其邻假以买取鼠之狗,期年乃得之,曰:‘是良狗也。’其邻畜之数年,而不取鼠,以告相者。相者曰:‘此良狗也。其志在獐麋豕鹿,不在鼠。欲其取鼠也,则桎之。’其邻桎其后足,狗乃取鼠。”我们不难看出,即使是“志在獐麋豕鹿,不在鼠”的“良狗”,只要给它加上桎梏,它就会在家院认真地捕鼠。再如谢承《后汉书·李寿传》:“李寿为青州刺史……上言曰:‘臣以为政宜一统,虽非所部,夫东家有犬,不忍见西家之有鼠。臣之所见,敢不以闻。’”李寿自喻为“东家犬”,把不属自己管辖区内的贪官污吏比作“西家鼠”,这个比喻向我们透露的消息是,东汉时代的家犬通常以捕鼠为己任。又如《宋书·五行志》载晋怀帝永嘉初年童谣云:“洛中大鼠长尺二,若不早去大狗至!”童谣把京都中谋私的权臣比作“大鼠”,吓唬它的时候不说“大猫至”而说“大狗至”,可见狗捉老鼠是当时民间司空见惯的事情。
    
    古文献学的常识告诉我们,特定时代文献是特定文化的载体,古文献的某些内容在流传过程中往往随着朝代的更迭和社会风俗的改变而遭到窜改。《魏略》中的“狗”变成“猫”,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在转引《魏略》的一系列早期的文献中,由于文献的编撰者去古不远,当然不至于改“狗”为“猫”,所以唐人所编的《艺文类聚》卷25、北宋人所编的《太平御览》卷492、904,《宋本册府元龟》卷171均作“盗狗”,明刻本《册府元龟》也作“盗狗”。郝经是被南宋奸臣贾似道长期拘留的蒙古国大使,《续后汉书》是他被拘期间闭门造车的产物,郝书在改编《魏略》时以“猫”代“狗”,郁松年是“猫”而非“狗”,显然都是不熟悉魏晋文化的结果。《宋本册府元龟》作“狗”,而晚近出现的四库全书电子本《册府》误作“猫”,当然也是不了解古代民俗者所为。
    
    末了,我想向读者说明的是,唐宋以降,畜猫捕鼠之风的日益兴盛虽然使家犬逐渐放弃了祖先的捕鼠事业,但狗捉老鼠的兴趣和能力直到今天也没有完全消失。关于这一点,先师徐复先生曾在1987年10月1日所撰的《三国志校诂序》中提供了实证:
    
    余闻新疆知识青年云:至今农牧场仍有狗捕杀鼠之事。习俗流传,亦资博闻矣。
    
    徐先生于去年辞世,我最近整理先生所赐的手泽时,又发现先生于1988年1月4日为我剪贴的《今晚报》通讯一则,这也是狗捉老鼠的最新资料。今转录如下,以飨同好,并藉以寄托我对恩师的感念。
    
    一只黄狗捕鼠1.28万只  广西平南县一青年农民喂养的一只黄狗,自1983年秋季起,几乎每天晚上外出捉老鼠,然后堆在后院门前,坐在那里等待主人清晨前来验收。它最多的一次捉鼠36只,最少的一次也有5只。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已抓获老鼠1.28万只。





 
关键词: 猫论 狗论 大众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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