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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江苏宋元粮仓遗址被毁调查(3)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大洋网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2月3日下午,江苏省文物局召集镇江市文化局、文管办以及开发商(镇江市城投集团)等部门的负责人,就宋元粮仓遗址保护问题举行专门会议。 

根据官方的会议总结,“会上,各方均充分肯定了宋元粮仓遗址的重要价值及在我国大运河申遗中的重要性,同时明确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遗憾。会议达成共识,要求镇江市文物考古部门开展全面彻底的考古勘探发掘工作,探明仓储遗迹的全貌和布局,要全面掌握仓、桥、河道、驿站、衙署机构及未知的其他建筑遗迹的历史信息,了解以上建筑的相互关系,绘制完整的平面图,为将来的保护和展示提供坚实的基础。”

“会后,由镇江市文化局根据考古工作的结果,尽快制订遗址保护方案,待省级文物考古专家论证通过后实施。”

林留根回忆说,事实上,江苏的考古工作者们打心眼里认为该房地产项目完全应该易址建设,“镇江这么大,为何非得在如此重要的考古发现上盖楼?”可协商和谈判是个相互妥协的过程,省文物局不可能一味地坚持己见。

但事实证明,文物部门的让步并未换来任何实质性的效果,开发商口口声声应允,却“说一套,做一套”,我行我素,直至把13座粮仓毁坏殆尽。

当文物保护遇上城市开发

“在这背后,开发商的利益太大了。整个项目,号称总投资40亿元,能赚多少?--100亿元?”

眼下的镇江就是个“大工地”,各种建设项目如火如荼。在城内,你可以看到各类关于拆迁的横幅,从内容上看,当地政府希望借此宣传拆迁对改善民生的积极意义。总结这些宣传语的,是一个排比句式的口号:“拆掉一个旧镇江,修建一个新镇江”。

记者从当地媒体上了解到,当地政府在宣传双井路片区改造项目时,将其定性为“棚户区”。在完成双井路片区拆迁工作之后,当地政府又在以西的中华里开展旧城改造工作,8座市级保护的古建筑被拆,其中5座彻底毁损。

如意江南城于2009年9月28日上午正式奠基,镇江市四套班子的全体领导全部出席了奠基仪式,当地决策层对该项目的重视程度无须赘言。项目开发商是镇江市城投集团,据镇江市建设局网站介绍,该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镇江市建设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林留根对记者说:“以我的经验看,对历史文化,几乎没有地方政府是为了保护而保护的,在很多地方官员的眼里,文化是只能生金蛋的鸡,保护就是为了开发。所以我们看到,竟然有地方政府要打造’西门庆故里’的牌子。从现实的角度看,为了开发而保护,也无可厚非,但这回是直接把这只生金蛋的鸡杀掉吃了。”

一边是经济账,一边是文化账,文化账算好了,可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收入。他曾苦口婆心地劝说当地建设部门的领导:“你们现在重点打造的’水漫金山’ 只是个神话传说,成不了世界文化遗产。但宋元粮仓遗址申遗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他说:“宋元粮仓遗址可能会让你们在房地产上受点损失,可一旦申报成功,遗址就是个很重要的点,到时候你们可以向国家申请经费,直接的经济回报更是不可估量。”

他又站在房地产商的角度进一步说服道:“西安的曲江,一开始保护地下遗产也有难度,但现在搞成了,周边的楼价翻了好几倍。从中长期看,修改规划对地方政府绝对利大于弊。”但无论林留根把账算得怎么清楚,开发商就是不直接回应他。“在这背后,开发商的利益太大了。整个项目,号称总投资40亿元,能赚多少?--100亿元?在巨大的短期利益的刺激下,他们根本不可能有耐心听我算文化账。”

专家建议:

应该树立一个案例,让文保真正得到法治保障

事已至此,破镜难圆。记者在现场看到,粮仓的石柱受损程度相对较轻,但在推土机和打桩机的强力破坏下,所有的古石砖都已不知去处。谁该为这场文化悲剧负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指出,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有法可依,法律责任清晰。但问题是,开发商破坏的是一个还没来得及认证的文物。

“开发商可能事先就想到了,如果宋元粮仓真的成了文物,就要受法律的严格保护了,规划部门要重新规划;如果真把它损毁了,就将面临法律制裁。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先把它拆了--既然还没有被认定为文物,又如何根据法律去追求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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