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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基层选举血案折射乡村权威危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Jina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中国农村基层选举已经推行多年,长时间这一改革也被解读为中国基层政治未来前行的基础所在,让农民拥有选举基层官员的权利,从此让乡村走上权力监督与自治管理的道路上。 



  不过这么多年下来,关于农村选举存在的许多负面报道却层出不穷,比如选举过程的贿赂、利用宗族实力来绑架选举等等现象,多见诸于报端。今年年初,辽宁省锦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一起5口灭门惨案的凶犯李东辉死刑,他杀害了同村表姐夫叶春祥一家,起因就是在村委会主任选举过程中,李东辉被举报贿选,使得他尽管获得当选票数,却迟迟未能获得上级机关批准上任,在种种的怨恨情绪底下犯下如此重罪。 



  对这一悲剧的解读,我们很容易将问题归结到乡村选举制度存在的缺陷,或者是凶手个人的因素上。但是一旦从乡村这几十年快速变化的社会权力结构来看,我们会发现,今天中国推行的乡村选举实验,其目标是为了让曾经被激进政治运动破坏后的乡村,发展出一套新的权力机制,不同于晚清民国时期的乡绅权威,也不同于1949年之后的由上至下的任命制,而是要让乡民直接以选举来确定管理者。 



  但是这种乡村选举要面对的却是一个与传统乡土社会迥异的环境,按照费孝通以及许多历史社会学家的解释,在乡土中国时代,乡村是以宗族以及士绅权威聚合而成的社会结构,宗族凝聚个人与家庭,确保本族内部的秩序,而士绅则拥有传统社会沿袭来的文化道德权威符号,这些人基本是读书人,大部分拥有功名,或者是卸官回乡,反哺乡邻。他们的地位来自于一个“唯有读书高”的文化传统,以及科举与政治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文化与政治权力是可以轻易转化的,官员本身就是读书人出身,这也使得身居乡土的这些士绅,既可以获得道德权威身份,也与权力管道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也就说明,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秩序之所以能够维持,不仅仅是因为政治“硬权力”可以通过县衙门一级来进行中央权力的管辖,更重要的是在乡村社会的日常生活里,士绅担任了权威与权力的双重角色。他们拥有权力,是因为官府要通过士绅来管理乡村,他们拥有权威,是因为他们的功名身份,大家以道德仲裁者来看待这些人,日常纠纷直接靠士绅裁决,而并不直接诉求官府诉讼。因此中央政府无需将行政机构贯彻到基层,就可以依靠士绅这些代理人有效的控制乡村一级。 



  但是今日中国的乡村结构,已不复当年。这背后的原因固然是现代化的转变,现代国家一个最大的动力就是对基层控制的强烈冲动,使得中央权力可以直接贯彻到底,但是过往担任权力代理人的士绅阶层却在晚清以及中国革命过程中消耗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的乡村官员阶层,而当开始推行乡村选举试验时,村民固然可以开始选举村委会,但是村委会已经沦落为一个权力机构,谁获得这个位置,谁就拥有本地的最高权力。所以依靠各种不道德,甚至非法手段来操纵选举结果的现象到处可见,大家仅仅是顺服权力拥有者,而不会考虑道德权威的层面,结果就是赤裸裸的权力争夺战。我们只承认权力斗争的成败,却不会去认同道德权威在乡土社会里的角色,过往的那些乡贤大绅,今日已成过往云烟。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类似李东辉与叶春祥的悲剧,多少也不再让人感到惊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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