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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品生活网:『申遗』不是热情加决心的赛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秋痕  版权声明,必须查看=>点击进入




随着“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和“中国丹霞”于7月31日、8月1日相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申遗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申遗热”、“巨资申遗”等词汇频繁见诸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成为搜索频率极高的热门词汇,更引发了关于申遗目的、意义和价值等的热烈讨论。作为一名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者,我希望借本文来澄清一些对“申遗”工作的认识误区。 
  我国自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后,始终遵循公约的宗旨和要求,在公约确定的保护管理框架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体系。目前已拥有40项世界遗产,仅次于意大利(45项)、西班牙(42项),稳稳占据世界第三位。
  在为成就斐然欢呼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中国世界遗产事业确实存在着一些“重申报轻管理”、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现象。公众对“申遗热”尤其是“巨资申遗”的质疑,促使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世界遗产申报和相关工作。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里,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也面临了世界很多国家经历过的、因为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阵痛。一方面,很多记载了中华五千年灿烂文明的文化遗产急需得到起码的尊重和爱护。文化遗产周边的历史空间逐步被现代建筑蚕食,一些文化遗产甚至被迫让位于城市发展,遭到无情拆除;另一方面,作为重要的文化资源,文化遗产急需成为社会全面发展的动力。很长一段时期,遗产所在的区域发展缓慢,当地民众的生活环境和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这些区域不仅失去了应有的荣誉和尊严,也失去了发展的活力,甚至逐步破败成为城中村乃至垃圾场。各级政府和遗产所在地广大民众积极开展和拥护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正是希望通过发挥“申遗”积极的引导作用,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改善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状况。
  《世界遗产公约》鼓励各缔约国申报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以实现集体保护全人类共同遗产的宗旨。我国作为一个遗产大国,应当积极申报世界遗产。这既是公约赋予缔约国的权利和责任,也有利于遗产地在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框架下,借鉴和吸纳国际遗产保护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提升自身的保护管理水平。从我国的实践看,“申遗”对于遗产保护水平的提升作用是十分显著的。近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迅速,文化遗产保护逐渐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共识,保护和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以至世界文化遗产的热情有增无减,这对于进一步推动遗产保护工作是有利的。可以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申遗热”仍将持续。
  当然,“申遗”投入应当量力而行,应坚持少花钱、多办事。世界遗产委员会在审核申报项目时,关键是遗产具有的突出普遍价值,同时考虑保护管理状况。一些遗产项目在申报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经费投入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遗产地长期以来积累的保护管理问题在申报过程中集中暴露出来,为了达到世界遗产的相关要求,必须进行整治;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利用“申遗”,将中远期规划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并提前实施。这些历史欠账和未来规划的同时实施,加倍放大了“申遗”投入,但也使一大批遗产的周边环境得到彻底改善,普遍提高了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和关注,进一步扩大了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申遗”是好事,好事应该办好。“申遗”投入应当根据遗产地保护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切实做好遗产本体保护的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尤其是一些与遗产保护并无直接关联的搭车项目更应慎重论证、量力而行。不能以花钱多少来证明“申遗”的重视程度或者工作成绩,更不能因为前期的巨额投入而将成本回收或者盈利作为“申遗”成功后的主要任务。做好保护工作应当始终是申报和管理世界遗产的首要目标和前提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申遗面临严峻的国际形势。近年来,世界遗产委员会积极推行具有平衡性、代表性与可信度的世界遗产名录全球战略和申报限额制,明确提出向尚没有世界遗产的国家和数量较少的遗产类型进行倾斜;并对申报项目的保护管理状况、环境景观、法规体系、游客管理等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了世界遗产申报的难度。
  中国作为迅速发展的遗产大国,世界遗产申报项目往往受到各国的关注和“高标准”要求,申报工作难度更大。“申遗”不是热情加决心的赛场,更不是一场金钱的游戏。在争相“申遗”的热潮之中,我们期待成功,就必须有更加扎实的基础工作,深入的价值分析,有效的保护管理,以完美的表现来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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